性别工平法20周年音乐会 致敬修法先进、期许职场更平权

劳动部于今(3)在卫武营国家歌剧院举办「敬!前进的光性别工作平等法20周年音乐会」。(劳动部提供/林瑞益高雄传真)

劳动部于今(3)在卫武营国家歌剧院举办「敬!前进的光性别工作平等法20周年音乐会」,图为弦乐表演。(劳动部提供/林瑞益高雄传真)

《性别工作平等法》于2001年3月8日施行,至今年已届满20年。劳动部于今(3)在卫武营国家歌剧院举办「敬!前进的光性别工作平等法20周年音乐会」,感谢过往推动修法的先进,并期许未来性别工作职场更加平权。

劳动部表示,在促进性别工作平等这条艰辛的道路上,因为前人遭受性别歧视的苦痛而有了改变的契机,当初妇女团体、跨党派民意代表积极倡议专法保障,劳动部改制前的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回应各界呼声,研拟《两性工作平等法》草案。

当时共计有9个版本草案于立法院并同审议,经过与专家学者多次协商整合,终于在2000年12月21日,也就是立法院当年会期最后一天三读通过,并且在2001年3月8日妇女节正式施行。

劳动部希望透过这场音乐会,感谢共同促成这部法案的人、曾经在就业上受到性别歧视的劳工,以及当年倡议制定专法保障的女权社运、劳工团体,并感激当年背负各界压力,但仍然支持完成修法的立法委员,以及当年的重要推手前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主委陈菊。

劳动部说,未来也将秉持这份努力,让劳工在工作及家庭上取得平衡,在面对变动及多元的社会型态,也会持续滚动检视法令,打造更完美的性别工作平权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