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平法》修法三读过关 国教盟吁补强调查专业

立法院于昨(28)日三读通过《性别平等教育法》(以下简称《性平法》)修法草案,国教行动联盟(以下简称国教盟)肯定政府快速回应民意。(国教盟提供/李侑珊台北传真)

立法院于昨(28)日三读通过《性别平等教育法》(以下简称《性平法》)修法草案,国教行动联盟(以下简称国教盟)肯定政府快速回应民意,但基层学校普遍反映外聘调查专业人员经费不足,以及调查专业亦需补强,提醒教育主管机关应重视相关配套不足等问题,并投注更多资源,才能协助基层学校落实性平防治教育。

国教盟表示,肯定将军警学校、矫正学校纳入《性平法》适用范围,以及对于校长、教职员工利用权力不对等对学生性侵害、性骚扰加重其刑,并得课以惩罚性赔偿金之修法方向。

国教盟指出,应明订性别事件处理过程中,以「实际照顾者」代替「法定代理人」(家长)行使权利之特殊、例外情形为何,以避免任意剥夺「法定代理人」(家长)的权责。

至于部分涉及性侵害、性骚扰的老师重金聘用知名律师协助,国教盟认为,相对而言,现行校园性平事件调查人才库当中多为学校现职老师受训后取得资格,缺乏法律专业人才协助。教育主管机关应提供专业法律咨询适时协助,以避免因程序瑕疵与调查专业不足纵放狼师。

国教盟也提到,校园性平事件调查人才库资格门槛113年将由进阶提升为高阶,导致现有具人才库资格者将大幅减少,加上目前学校中具调查人才资格者多因调查工作责任重、负担大而却步,新修正之性平法预期将增加学校对性平事件调查人才之需求,主管机关应提高具调查人才库资格且实际担任调查工作者之诱因,以避免调查人才之流失。

国教盟说,新修正条文要求行为人为校长、教师、职员或工友者,调查小组成员全部外聘,将大幅增加学校聘任调查小组之经费支出,主管机关应予协助。

而就新修正条文中「违反与性或性别有关之专业伦理」与「全国教师自律公约」中「为维持校园师生伦理,教师与其学校学生不应发展违反伦理之情感爱恋关系」,国教盟希望政府说明,有何异同应具体说明。

国教盟也呼吁,落实性骚扰防治的根本,还是必须从学习尊重开始,除了对法条、求助管道的认识外,还需倾听他人学习同理心,并模拟于实际情境中拒绝和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