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宗力拚定位?憲法法庭4月23日辯廢死
司法院长许宗力。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一九九○年八月,嘉义市「船长卡拉OK」二名下班警察被枪杀,枪手陈荣杰判处死刑枪决,在场被认定是主谋的王信福(七十二岁)逃亡大陆十多年,后来持假护照和台胞证返台被捕,判死刑定谳。废死联盟二○二一年成立「王信福救援大队」,设法为王平冤。
这卅七名死囚杀人手法骇人,例如王鸿伟开宾士车撞死追求的女子张雅玲、狂刺她一百七十六刀;黄麟凯勒死王姓前女友母女,杀害王女前,还先性侵逞欲;「惊世媳妇」林于如杀死母亲、婆婆和丈夫诈领保险金;黄春棋、陈忆隆绑架富商黄春树并撕票,廿四年前判死刑定谳,但至今未枪决,是关押最久的两个死囚。
宪法法庭昨公布争点,首先先探讨死刑除剥夺生命权外,是否也干预人民免于酷刑、人性尊严等宪法权利?死刑追求目的为何?剥夺人民宪法上权利是否为宪法所允许?如果死刑违宪,有什么取代死刑的制裁手段或配套?
若死刑制度合宪,宪法法庭将讨论适用死刑的范围是否限缩?刑法部分条文修正前为唯一死刑的犯罪,在修法后改为「死刑或无期徒刑」,早先判决的声请人主张,终局判决所适用的刑法罪名违宪。另外,刑法对精神障碍或心智缺陷的人犯罪有不罚或减刑规定,若凶手犯罪时辨识能力正常,等待枪决期间若精神异常,是否仍应执行死刑?
目前最高法院就可能的死刑案件都会开「生死辩」,但刑事诉讼法没明文要强制辩护、行言词辩论、判决确定后的非常救济,也被质疑违宪。评议是否该「一致决」,也是辩论重点,若如此,最高法院合议庭五名成员只要有一人坚守「不杀生」信念,即便凶手穷凶恶极也无法判死。
大法官、司法院副院长蔡烱炖与蔡彩贞因参与过死囚王鸿伟、王柏英审理,尤伯祥担任过邱和顺辩护人,须回避。今年十月底有七名大法官任满,由于立委选举呈现国会三党不过半、赖清德又只获四成民意选票,许宗力卸任前拚死刑法规范审查却要赖清德埋单,认定违宪与否只要七票就能过关,是否尊重新民意掀起波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