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国际公卫紧急事件有利有弊 历来仅5次

▲穿着防护衣保全人员站在北京地铁站入口处检查乘客体温。(图/达志影像美联社,下同)

文/中央社

中国湖北武汉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扩散各大洲世界卫生组织暂不宣告国际关注公共卫生紧急事件」。世卫历来仅发布5次宣告,好处是利于加强防疫缺点是可能冲击贸易观光

世卫组织(WHO)紧急委员会于1月23日表示,暂不建议世卫秘书长德塞(Tedros Adhanom Ghebreyesus)宣布2019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为「国际关注公共卫生紧急事件」(PHEIC)。

2003年严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发生后,世卫组织于2005年修订国际卫生条例(IHR),加强国际突发公卫事件应变能力,条例中定义「国际关注公共卫生紧急事件」指发生异常事件,透过跨国传播疫病方式,对其他国家构成公众健康风险,且可能需要国际合作采取因应行动

「国际关注公共卫生紧急事件」是在紧急委员会讨论后,向世卫秘书长提出建议,决定是否宣告,并提出临时性建议,包括发生紧急情况的当事国及其他国家应采行的健康措施,以预防或降低国际传播疫病的可能性,避免不必要的国际交通干预。

规定,紧急委员会的专家成员中,要有一人由发生紧急情况的国家提名。

世卫组织过去5度宣布「国际关注公共卫生紧急事件」,包括2009年的甲型流感病毒(H1N1)、2014年西非波拉病毒(Ebola)、2014年的小儿麻痹症、2015年到2016的兹卡病毒(Zika)、2019年刚果民主共和国基伍省(North Kivu)的伊波拉病毒。

德国之声(DW)提到,世卫组织宣告「国际关注公共卫生紧急事件」后,有利于获得更多关注,促使各国加强公卫措施、提供更多资源进行防疫,也可能伴随着一些贸易及旅游相关建议,例如在机场监测旅客状况等,但世卫组织通常避免提出贸易限制。

此外,英国科学媒体中心(SMC)昨天一篇文章节录数名专家对世卫组织不把武汉肺炎认定为「国际关注公共卫生紧急事件」的反应

英国里兹大学(University of Leeds)助理教授葛里芬(Stephen Griffin)表示,从疫情散播速度和广泛程度来看,这波肺炎与SARS相似,他个人很惊讶世卫组织有此决定,从先前两次伊波拉病毒疫情延迟宣告为「国际关注公共卫生紧急事件」的经验来看,他认为这类决定应有相对谨慎的追踪纪录,「希望这不是我们之后可能会后悔的决定」。

英国利物浦大学(University of Liverpool)的新兴传染病健康保护研究单位主任索罗门(Tom Solomon)说,宣布「国际关注公共卫生紧急事件」可提高国际支援层级,加强外交工作及安全,并释出更多财务资源,支持受影响地区的因应团队

但他也提到,没有充分根据就宣告「国际关注公共卫生紧急事件」,会无谓地冲击贸易和观光,且意味当事国没能力自行控制疫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