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慈善支出比过低」问题未解 公益信托修法只做半套

文/姚惠珍

信托法》施行23年,国内市值逾1300亿元的267个公益信托乱象丛生法务部8月中旬提出《信托法部分条文修正案,针对现行「公益信托控股化」、「公益信托沦为委托人股权小金库」、「关系人自肥」与「委托人隐身幕后成为藏镜人」等法规疏漏亡羊补牢。然而,该草案却未能杜绝最大弊端慈善支出比过低」的问题,成了此草案最大败笔,令外界质疑法务部修法有「打假球」之嫌。

国内信托资产前10大的公益信托分别由宏泰台塑宏达电、汉民奇美五大集团所设立,合计信托资产逾1200亿余元,几占国内所有267个公益信托总信托资产9成以上,5财团已享有的税负优惠,粗估逾200亿元。

前10大公益信托 慈善支出不及资产1/100

多年来前10大公益信托所投入的慈善支出比不到信托总资产的1/100,主要是现行法规疏漏,财团可透过4大手法来「假公益真投资、真避税」。此次法务部所提出的修正条文,目的就是盼能促使公益信托资讯公开、强化其公益性、避免自肥或利益冲突

对于此次修法,台湾法学基金董事长中正大学法学教授谢哲胜予以肯定,然而,现行法规中最大疏漏的「慈善支出比过低」,此次修法未能有效解决这一最关键的弊端。谢哲胜指出,虽然修正案中第71条之6规定,「公益信托依信托本旨处理信托事务年度支出,除信托设立当年度外,不得低于年度总支出之50%」,但该规定并未解决公益信托慈善支出与信托总资产不成比例的核心问题。

以宏达电董事长王雪红所成立的公益信托主爱社福基金为例,信托资产逾99%皆为其集团未上市柜投资公司股票,市值逾60亿余元,但去年度主爱社福基金的慈善支出仅200万元。换句话说,即使新的修正条文通过,主爱社福基金年支出200万元,且此200万元100%投入慈善,但慈善支出占总信托资产比仅仅万分之3。

台塑集团创办人王永庆王永在透过捐赠台塑、南亚台化三家上市公司股票,分别成立公益信托王长庚社福基金与公益信托王詹样社福基金,当时成立资产市值分别为62亿余元以及56亿余元。正因为现行《信托法》疏漏,未明定年度慈善支出比率,两大公益信托资产竟因台塑3宝的股息股利发放而资产倍增,目前资产已翻了两倍增至两百亿元及178亿元,形成「公益信托大怪兽 」。…(本文节自财讯589期,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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