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公益信托买中嘉 教育部打脸「技术犯规」
文/洪绫襄
公益信托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透过间接持股的子公司,参与中嘉并购案引发争议,该公益信托的主管机关—教育部终身教育司,于8月27日将意见回复给交易案主管机关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明确表达「该公益信托参与本案,难谓符合其教育公益目的。」可说是直接打脸林堉璘公益信托的投资行为。
教育部在回函中指出,教育公益信托财产管理、处分及运用应该是为了实现公益信托目的,而非以投资为目的,而该公益信托捐赠公益支出相较投资之金额「显不相当」,且各层投资公司结构,均属未公开发行公司,难以确定相关公司未来盈余分配是否能回归该公益信托,因此该公益信托参与本案,难谓符合其教育公益目的。
但教育部也表示,该回复意见仅供NCC及投审会审查参考,最终决定权还是要由NCC委员会审议;NCC则公告要在9月25日召开听证会,邀请买卖双方郭冠群等利害关系人出席。
教育部的意见是否会影响NCC审议结果,恐怕将成为中嘉案是否需要另觅买家的重要关键。…(本文节自财讯563期,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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