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輔法部分條文待協商 學團關注不通知家長條件
立法院8日初审完成「学生辅导法」修正草案,但辅导教师及辅导人员员额编制等条文未达共识。学生团体EdYouth关注咨商不通知家长的条件,呼吁修法应以学生为核心。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初审通过「学生辅导法」多项修正条文,但包括学生辅导咨商中心是否法制化、辅导教师及辅导人员员额编制等关键条文,因未达共识,保留11日党团协商。
学生团体EdYouth今天发布新闻稿,认为目前修法方向有数个值得赞许之处,包括辅导咨询会纳入学生代表、改善辅导人力师生比等。而EdYouth倡议的辅导空间盘点、建立线上辅导咨商预约系统等,也被纳入附带决议中。
许多学生不敢去咨商,主要是怕家长知道。EdYouth指出,现送出委员会的草案(增订第5条之1),学校仍须召开个案会议,才能在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下,执行辅导咨商业务。这样的作法将耗损不少行政成本,并延宕学生取得咨商资源的时间,有害儿少医疗自主权。
另外,EdYouth也指出,咨商需要适当空间和隐私,教育单位在教师保密、晤谈空间建置上,仍有努力的空间。「学生辅导法」等相关条文中,若能强调辅导专业伦理,将有助提醒教师保密、不歧视等原则,更有助于学生揭露困扰、向外求助。
在辅导人力部分,EdYouth认为大专现行1比900仍然不足,应考虑再进一步调整到1比800。国中小人力的问题,在于如何补齐专辅教师缺额,须有更细致的讨论,并建立专业训练和把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