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建议 书面告诫订罚则 填补保护空窗期

《跟骚法》上路满2年,专家感叹陌生人骚扰难成案。图为书面告诫示意图。(蔡依珍摄)

《跟踪骚扰防制法》上路2年,专家叹陌生人骚扰难成案,且根据统计,警方书面告诫虽有一定成效,但约1成行为人会置之不理。民间团体、学者指出,若为疾病因素跟骚,政府应编列相关预算,透过强制治疗才能改善,另期盼书面告诫有强制力,如予以行政罚等,才能在法院保护令核发前发挥效果。

跟骚受害者报案后,警方可向加害人提出书面告诫,也能进一步向法院声请保护令。主笔跟骚法民间版草案的中正大学法律学系教授卢映洁表示,虽然跟骚法可在保护令中要求加害者完成治疗性处遇计划,但实务上几乎没有这种例子,目前法官几乎都是以类似家暴的处理方式,如限制加害者不能靠近被害者。她认为可能是经费、资源不足,法院应与卫福部有更恰当的双向沟通。

励馨基金会是跟骚法立法推手之一,执行长王玥好表示,民众报案后约有8成跟骚行为人只要警察开出告诫单,就产生制止效果,剩下1成多的行为人可能因疾病因素,需要更强外力约束的配套措施制止,她希望政府编列相当预算,透过心理卫生单位执行强制治疗。

卢映洁也说,跟骚法目前限制在性别相关的骚扰案件,但妇女团体也遇到一些其他状况,曾听闻有百货公司柜姊,每天都不认识的男生在外面一直看她,因为不知道目的,难以用《跟骚法》处理。但跟骚法可去掉性别相关,并用豁免方式排除如讨债等不必要案件,却能使民众的权益获得更多保障。另民众声请保护令到核发平均约40几天,违反书面告诫目前没有处罚方式,也应新增如行政罚,保障这段空窗期。

铭传大学犯罪防治系老师王伯颀表示,过去《家暴法》也一度被当成谈离婚的筹码,若对方不愿签字,就会以家暴提告,跟骚法实施时间不长,还有滚动修正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