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财险厦门分公司强制消费者购买借款人意外险被罚

1月19日,厦门银保监局发布厦银保监罚决字〔2021〕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以及相关当事人花枝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决定书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杨建标,强制消费者购买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中国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决定对阳光财险厦门市分公司处以罚款十二万元,对廖花枝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