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贵智、蔡涵茵/虾毁!山寨版告赢正港MUJI,岂有此理?
其实这是一桩山寨打赢正牌,还恶狠狠地踩了正牌一脚的激励故事?
2000年4月6日,原告海南南华实业贸易公司以「无印良品」为名义,针对棉织品、毛巾、毛巾被、浴巾、枕巾、地巾、床单、枕套、被子、被罩、盖垫、坐垫罩等物品申请注册第24类商标,商标在2001年核准注册,并在2004年转让给北京棉田纺织品有限公司,有效期至2021年4月27日。而案件中另一位原告北京无印良品投资有限公司,是北京棉田公司的子公司,在2011年6月22日成立,亦获得第24类「无印良品」商标的使用授权。
苦情主角MUJI其实早在1999年就在中国注册了商标,只是当时没有注册第24类商标,想不到仅仅是这样,却导致后来让山寨变正宫!MUJI当然超级不爽,提起商标异议,一路诉讼,想不到居然败诉。山寨版赢了后,想说:「不如趁此机会斩草除根,把那碍眼的正宫赶跑吧!」于是无印良品反过来告MUJI侵害其商标权!
「MUJI」是不是驰名商标?
有很多国际大牌不太可能在各个国家去到处注册,毕竟注册很花钱啊!所以为了怕一些蟑螂到处蹭吃别人的商标,中国《商标法》第13条有说,这种情形不给注册。该条的规定是:「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台湾这边也有称为著名商标的类似制度,我们的《商标法》第70条规定:「未得商标权人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侵害商标权:一、明知为他人著名之注册商标,而使用相同或近似之商标,有致减损该商标之识别性或信誉之虞者。二、明知为他人著名之注册商标,而以该著名商标中之文字作为自己公司、商号、团体、网域或其他表彰营业主体之名称,有致相关消费者混淆误认之虞或减损该商标之识别性或信誉之虞者。」
而依照中国《商标法》第14条规定,驰名商标的判断标准包括: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等等。台湾的著名商标也有类似对判断标准,不过有些许不同。
此外,中国《商标法》第32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但是,中国法院以MUJI当时在中国还不有名,也未实际使用此商标,相关产品至多仅在香港贩售并使用MUJI商标,因此不能构成有效的主张。
商标侵权该怎么赔?
商标侵权的关键在于有没有混淆误认的可能,也就是看「无印良品MUJI」跟「无印良品Natural Mill」的商标像不像了。
无印良品跟无印良品的商标在外观上,差异主要表现在简体字跟繁体字的使用、字体的设计,以及正牌的英文名字是「MUJI」,山寨的英文为「Natural Mill」。从外观上来看虽然有些不同,但是对于不熟悉MUJI的消费者来说,确实容易发生混淆。因此法院认定未能注册成功的正牌MUJI侵害了山寨版无印良品的商标权。
认定为商标侵权后,就要来计算损害赔偿了。在台湾,《商标法》第71条规定了4种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商标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时,得就下列各款择一计算其损害:
1.商标权人因此所受的损害,指的是商标因此减损的价值或失去依照计划本应获得的利益。
2.依侵害商标权行为所得之利益;这时候侵害商标权者必须针对其成本或必要费用加以举证,否则以销售该项商品全部收入为所得利益。
3.就查获侵害商标权商品之零售单价一千五百倍以下之金额。但所查获商品超过一千五百件时,以其总价定赔偿金额。
4.以相当于商标权人授权他人使用所得收取之权利金数额为其损害。
在这个案子里,虽然不知道为何MUJI当初注册商标没有注册到第24类,却因为这一点疏失而造成后面缠讼多年,甚至败诉,真的很可怜!
除了MUJI以外,包括日本本田汽车、美国运动用品「New Balance」以及「乔丹」也吃过类似的亏,所以当你要注册前,最好仔细看看你的商品涉及到什么商品类别,毕竟商标领域采用「先占先赢」的法理,审慎规画商标布局,以免发生类似憾事。
▲中国山寨版无印良品状告日本无印良品侵权,正版不仅败诉还要赔钱,问题出在商标采用「先占先赢」的法理。(图/记者屠惠刚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