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消防局性騷案判決出爐 分處3月、4月可易科罰金
宜兰县消防局去年爆出数起性骚案,包含沈姓男消防员潜入女队员寝室、邱姓男消防员偷录女队员就寝,宜兰地院一审判决出炉,沈男犯无故入侵住宅罪,处有期徒刑3月,邱男犯妨害秘密罪,处有期徒刑4月,皆可易科罚金1天1000元。
判决书指出,沈男2022年12月4日晚上9时半许,未经允许进入同分队女队员备勤室,当时女队员正在浴室盥洗,洗完后走出浴室拿取衣物,看到沈男站在浴室门口,惊叫关门,沈男逃离现场。
沈男坦承不讳,与女队员、证人证述和其他证据相符,地院判处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罚金1天1000元;检方不服,认为沈男犯后态度不佳,判决过轻,提出上诉,宜兰地院二审合议庭认为判决并无失当,驳回上诉,判决确定。
另外,邱姓消防员于2023年3月12日上午,趁女队员在寝室休息,架设手机于寝室外的置物柜上方,透过房门上方的透明窗,摄录女队员就寝、更衣等画面。女队员离开寝室时先发现手机,再看到邱男,当场质问后得知邱男行径。
邱男在侦查与审理时皆坦承不讳,与女队员证述、其他物证相符,地院判处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罚金1天1000元,全案可上诉。
消防局表示,2案发生后,已启动行政调查与决定行政处分,皆在判决前完成,记沈男2支过、邱男1支过,并调离原职;司法判决部分,消防局皆尊重。
宜兰县消防局去年2名消防员被爆涉嫌性骚,地院一审判决出炉,分判无故入侵住宅、妨害秘密,处3月、4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罚金。本报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