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4次酒驾都可易科罚金 5度醉撞如「不定时炸弹」判囚7月

男子第5度酒驾还自撞,台中地院法官判他要关进监牢7个月。(图/资料照)

记者陈玉/台中报导

台中黄姓男子有4次酒驾纪录,2018年5月底在潭子住处饮用啤酒高粱酒后竟还开车上路行经台中市区时不慎自撞安全岛,警到场施以酒测酒测值达0.72MG/L。台中地院认为,黄男嗜酒成瘾,自2000年起已被查获5次酒驾,仍不知悔改,对其他用路人而言是一颗不定时炸弹,判黄男7个月徒刑,不得再易科罚金

判决书指出,黄男2018年5月23日下午1点在潭子住处喝了啤酒、高粱酒后,自己开车到台中市区,下午3点10分不慎自撞安全岛,酒测值达0.72MG/L,警方经了解后才知道是黄男贪杯才造成事故发生。

台中地院法官认为,黄男分别在2000年因酒驾被判拘50天、2007年酒驾判拘59日、2013年酒驾判刑5月、2014年酒驾判刑6月,多次因酒驾被查获判刑,今年5月又再遭逮,犹如不定时炸弹,只考虑自身往来方便,不顾他人生命财产可面临风险,判刑7月不得再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