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非金融机构和个人 不得代理销售理财产品

大陆银保监会最新通知表示,财产销售结算资金属于理财产品的投资者,故销售机构不得将理财产品销售结算资金归入自有资产。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形式挪用理财产品销售结算资金。

大陆银保监会25日公布「商业银行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内容指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原因,进行清算的理财产品销售所结算的资金,不属于公司清算财产。

未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许可,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皆得直接或变相代理销售理财产品。此外,理财产品销售机构不得以理财名义,或使用「理财」字样,开展其他金融产品销售业务活动

另一方面,银保监会公布的「责任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表示,不得存在未按规定批准或备案条款费率、销售误导、不正当竞争和违规承诺等行为,不得以承保担保机构责任等形式,实质承保融资信用风险,也不得以机动车辆保险以外的责任主险或附加险承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