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风的缘故 嘉义青年9万块飞了

嘉义市友爱路球场社区居民常用的运动场地。(廖素慧摄)

嘉义市友爱路篮球场八月起施工整修地面、照明设施预计今年底前完工。(廖素慧摄)

蔡姓少年在嘉义市友爱路篮球场帮同学喷洒肌乐苏姓男子被风吹到飘散的肌乐,很不开心,拿起残留运动饮料宝特瓶丢出去,砸中蔡生头部,蔡生头破血流法官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伤害罪,判苏男3月徒刑,如易科罚金约9万元。本案可上诉。

12岁念国小6年级的蔡姓学生黄姓同学暑假后都将升国一,今年4月19日下午他们到友爱路篮球场打球,黄生手扭到,蔡生帮他喷肌乐,21岁苏男坐在距离他们约1.5公尺外的地方手机

蔡生说,可能是风的关系,苏男觉得被刻意喷到,站起来大声骂他,拿起他买的运动饮料宝特瓶朝他的头部丢,他来不及闪避。

黄生说,在球场见过苏男,当天苏男很生气站起来说「你干嘛」,然后拿饮料瓶大力往蔡同学的头部砸下去,瓶子就飞出去了,蔡同学马上头破血流,蔡跑到厕所,他也跟去厕所,当场民众喊叫,苏男就没再靠近他们。

苏男辩称,他坐着想发泄情绪而朝地面扔宝特瓶,因为手冒汗湿滑,手中宝特瓶才砸中蔡生。

法官审理,苏男自称身高191公分,蔡生穿鞋测量身高为175公分,当庭实测丢宝特瓶距离约125公分,而该宝特瓶中装有约200ml至250ml饮料,从两人身高、事发相对位置等条件研判,若是手滑力道不致造成蔡生额头血流如注。

法官认为,蔡男仅因风向造成酸痛药剂飘散,而用非理性手段处理,仅承认持宝特瓶直接击中蔡生头部,矢口否认故意伤害,至今未取得蔡生谅解,依儿少法、伤害罪,判刑3个月,如易科罚金,以1000元折算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