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熟客抱怨:钓不到!钓虾场老板一查傻眼 员工「2个月吃掉185斤」

▲2名员工吃掉了185斤的泰国虾。(图/资料照/示意图,无关本案)

记者林昱萱/新北报导

新北一对男女员工「阿杰」(化名)、「花花」(化名)是某钓虾场的员工,但两人却私自捞取池内的虾食用,短短两个月间,就用各种方式侵占了共计185斤的泰国虾,夸张的行径熟客发现后,偷偷向老板告密,才让全案因此曝光

判决指出,阿杰、花花为该钓虾场之员工,平常由阿杰负责放虾、清理虾池外场工作,花花则负责向顾客收费开单补货柜台工作,但两人却在老板未同意的情况之下,利用深夜钓虾客较少之机会,私自钓取、捞取活虾食用。阿杰将虾子捞起后,就会在现场烧烤好,并与花花一同享用,或是将虾子带回家食用。

阿杰被捕后对于案情坦承不讳,而花花虽然坦承确实有曾与阿杰在现场烧烤共同食用之实,但却矢口否认有任何业务侵占之犯行,花花辩称,老板有同意员工可以捞虾来吃,和阿杰一起食用的的虾只有20台斤,甚至还说自己吃的都是半死不活的虾等语。

不过,老板于庭上证称,「我没有同意员工可以吃活虾,我也不可能同意2人捞钓虾池里的虾子,这会让客人钓不到虾而影响商誉,如果是客人座钓区的虾子死掉,都是捞起来直接丢进垃圾桶。」

此外,老板也表示,自己之所以会发现异样,是因为店内常客和他反应虾量变少,他们钓不到应有的量,因此自己才会私下交代几个比较好的客人帮忙盯着,结果就有几个客人跟他说,看到员工在捞虾,而之后钓监视器后,确实也有看到阿杰在捞虾、花花在旁边看。

对此,新北地院审理后,依共同犯业务侵占罪,分别判处阿杰、花花6月徒刑,如易科罚金,得以新台币1千元折算一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泰国虾共同没收,于全部或一部不能没收或不宜执行没收时,追征其价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