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所税结算申报季到来 安永提注意重点

安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服务部执业会计师杨建华提醒企业,须多留意影响111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申报之法令变更内容:产业创新条例第10条之1修正后业,将智慧机械相关补助展延3年、5G相关补助展延2年,并进一步在111年修法将资通安全产品或服务之相关投资也纳入投资抵减范围内,预计将至113年底落日。

此外也须留意,修正有关投资抵减之当年度认定方式,自111年度起,系指申请人购置智慧机械、5G系统或资安产品或服务交货之年度或技术服务提供完成之年度。

生技产业发展条例则延长施行期限至120年底,扩大奖励范围至新增的新剂型制剂、再生医疗、精准医疗等创新技术平台等奖励项目,并纳入受托开发制造之生技医药公司。同时修订研发投资抵减由研发支出的35%降低至25%,自应纳营利事业所得税之年度起五年内抵减。

另外,新增机械设备投资抵减,投资于生产制造所使用之全新机械、设备或系统,同一年度支出金额达新台币1,000万元以上、10亿元以下范围,可抵减当年度5%或三年内3%之应纳营利事业所得税额,每年抵减不超过30%。

而运动产业发展条例增订第26条之2透过专户捐赠职业或业余运动业及重点运动赛事,于一定条件下将可列支150%捐赠费用。

至于新颁之员工接受召集请假期间薪资费用加成减除办法,公司给付员工接受召集请假期间之薪资,得就薪资金额150%,自申报当年度所得税的所得额中减除。

对于111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申报书之修正重点,安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服务部执业会计师蔡雅萍指出,主要是依据运动产业发展条例第26条之2、生技医药产业发展条例、员工接受召集请假期间薪资费用加成减除办法,调整申报书检核清单、损益及税额计算表、生技医药产业发展条例申报减免税额通报单等,纳税者于填写时需多加留意,以掌握申报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