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金案出庭否认参与借贷 三宝董娘:我只是一般老板娘

廖怡愍今出庭仍坚称没有参与借贷。(图/资料照/记者杨佩琪摄)

记者张曼苹/台北报导

永丰违法放贷案,永丰金前董事长何寿川被依特别背信等6罪起诉,遭检方具体求刑12年,移审后以台币4亿元交保。台北地院今天首次召开准备程序庭,何寿川仍坚称「我没有犯罪」,且批检方将企业经营伴随正常风险,直接论断为具体损失企图误导审判三宝集团董娘廖怡愍则说,「我的角色很单纯,就只是一般人眼中老板娘。」

廖怡慇供称,她只负责台湾三宝财务事项,而此案都是上海1788大楼财务,「我从头到尾都没有参与借贷,我身为李俊杰的妻子公司大小章都是由我保管,三宝就是家族企业丈夫不在就会授权我盖章,我的角色很单纯,就只是一般人眼中的老板娘,基于相信同事,只要需要我盖章就会盖。」

检调搜索永丰金、永丰余等地时,在永丰余开发部经理金榜电脑内,发现自2010年起各种版本的「利润分配表」,且直到案件接连爆发时,永丰金、三宝集团还在计算新一期的利润分配,而三宝集团所有境外公司,都是廖怡愍和三宝集团董事长李俊杰共同设立。

且所有利润分配表完成后,都会送交到廖怡愍手上,廖又负责保管大小用印与签名事宜,再加上第一波搜索行动中,廖怡愍曾撕毁文件日期藏在沙发缝隙中,被调查局人员发现,因此被依违反证券交易法特别背信罪起诉。

▼台北地院今首开永丰金案准备庭。(图/记者杨佩琪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