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院打假4不原则 警方不甩
台大教授苏宏达因在脸书发文,遭警方依《社会秩序维护法》查办,监察院调查后,要求警方检讨改进,监委并要求警方「打假」不要乱移送,设下若攸关公共利益可受公评等4个不应「打假」原则,希望警方能有所依循。但面对「便当」风波,行政院长苏贞昌一句严办令下,让监院报告形同具文。(本报资料照片)
台大教授苏宏达因在脸书发文,遭警方依《社会秩序维护法》查办,监察院调查后,要求警方检讨改进,监委并要求警方「打假」不要乱移送,设下若攸关公共利益可受公评等4个不应「打假」原则,希望警方能有所依循。但面对「便当」风波,行政院长苏贞昌一句严办令下,让监院报告形同具文。
苏宏达2018年间在脸书批评政府的故宫政策,事隔1年却遭调查局认为是「假讯息」,甚至要求南港警分局约询苏宏达并依《社维法》送办,事后,法院认定贴文不符构成要件,裁定不罚。监委主动调查,今年7月提出调查报告,指警方拼命移送散布谣言案件,但法院不罚,确已造成民怨。
监委并依据各地法院简易庭裁定不罚的理由,汇整出警方审查移送《社维法》的4个原则:一、如「有所本」即非谣言;二、政府政策攸关公共利益可受公评;三、个人意见表达与合理评论自属言论自由;四、纵使引起不特定人浏览、回应、分享、讨论、争议亦难认定有影响公共安宁之情事,希望警方能依4原则检视,若要件不符者,就不应任意移送法院,以免侵害言论自由及造成寒蝉效应。
报告出炉不到2个月,警方即在苏揆要求严办下,全台约询网友并陆续送办,但在行政院前发言人丁怡铭牛肉面风波时,刑事局长黄明昭却又搬出监院4不罚原则,不愿查办,只能说行政院长的「官威」惊人,让警方对假讯息侦办也双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