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余投控通过营业分割受让案 18日为分割基准日
▲永丰余新屋厂全台最大沼气发电,永丰余董事长何奕达。(资料照/记者汤兴汉摄)
永丰余投控(1907)及100%持股之子公司永丰余工业用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永丰余工纸)、永丰余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永丰余开发)今(13)日召开董事会,决议通过永丰余工纸「营业分割减资案」及永丰余开发「营业受让增资案」。
永丰余开发将发行新股予永丰余投控,作为受让营业之对价,分割基准日拟订于2021年01月18日。
永丰余工纸主营业务为工纸生产、纸器服务及ESG全循环经济发展,目前在台湾共设有新屋厂与成功厂2个工业用纸厂及5个纸器生产据点。成功厂因既有设备效能逐年降低,且受场域限制,无法完整实践永丰余全循环经济理念,2017年永丰余工纸也在新屋厂扩建新产能,全面落实ESG全循环经济理念。成功厂在既有原纸生产设备逐步停产后,未来将转为加工处理功能,已非工纸主营业务。
永丰余表示,本次永丰余工纸预计分割让与永丰余开发之营业净资产金额为新台币7亿7108万2000元。
永丰余投控、永丰余工纸及永丰余开发之分割受让价值评估,已委请会计师出具独立专家合理性意见书。永丰余工纸预计办理减资新台币7亿7108万2000元,并依据永丰余开发2020年底每股净值计算,永丰余开发预计发行普通股约4079万7989股新股予永丰余投控,作为受让营业之对价。
永丰余说,本次营业分割及受让案为永丰余投控内部业务调整,不影响永丰余投控股东权益。透过这次业务调整后,永丰余投控子公司将落实专业分工,在兼顾企业社会责任之下,持续为股东创造合理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