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因疫情隔离或检疫 牌照税及房屋税可展延1个月缴纳
▲因为检疫或隔离民众,房屋税及牌照税可展延1个月。(图/彰化县政府提供)
因应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彰化县地方税务局表示,今年使用牌照税及房屋税缴纳期限,因疫情隔离或检疫无法于该期间缴税,可展延一个月,如于展延期限届满时,仍在接受隔离治疗,缴纳期限可自隔离治疗结束之次日起展延20日。并推出「防疫安心e税专区」,提供24小时全天候的线上服务。
彰化县地方税务局表示,因应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使用牌照税缴纳期间109年4月1日至4月30日及房屋税缴纳期间5月1日至6月1日,个人、法人及非法人团体之负责人或主办会计人员因疫情隔离或检疫无法于该期间缴税,缴纳期限分别展延至同年5月31日(适逢假日顺延至6月1日)及6月30日。如于展延期限届满时,仍在接受隔离治疗,缴纳期限可自隔离治疗结束之次日起展延20日。
彰化地方税务局进一步说明,展延期限缴纳案件,纳税人无须事前提出申请,只要于展延期限内检具主管机关开立隔离或检疫等相关证明文件,向税捐机关申请并缴纳税款。另外,受疫情影响无法于缴纳期间内一次缴清税款,可于规定缴纳期间(含展延期间)向税捐机关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
为便利民众申办税务,该局网站推出「防疫安心e税专区」,提供24小时全天候的线上服务,不出门也能完成税务申办,请民众多加利用!民众如有相关问题,可拨该局免费服务电话0800-476969洽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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