鼬獾觅食踩中捕兽铗截肢! 退麻醉「满脸茫然」瘫倒休息室
野生动物在野外应该享有生存的权利。日前野生动物急救站贴出一则救援照片,一只鼬獾在觅过程踩中捕兽铗,前脚受伤送进急救站,所幸经过手术保住一条命,令人心疼的是,小鼬獾在退麻醉之后躺在休息室,双手包着纱布露出一脸茫然的表情,似乎还不知道自己已经失去一只手。►ETtoday宠物云有IG了,来追踪我吧!
野生动物急救站日前贴文分享照片,这只鼬獾刚做完截肢手术,从麻醉中缓缓苏醒,一脸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的模样,牠在被人发现之前,不知道被困在捕兽铗上多长时间,造成左前掌坏死、桡尺骨开放性骨折、肘关节脱臼,兽医师将坏死的部分截掉,让牠回到休息室安养,待复原后再评估是否野放。
急救站小编遗憾的表示,捕兽铗已经禁用,却仍存在野地里,这种无差别捕捉猎物的陷阱,无法确保只捕捉目标物种,任何动物踩到了都会受困在陷阱中,受困的动物轻则肢体受创,重则一命呜呼。虽然使用兽铗可能是为了保护农作物,但这种方法对动物极不人道,呼吁大家请尽量避免使用,让野外讨生活的动物们,步不惊心。
▲▼先前有怀孕母山羌踩中捕兽铗断腿。(图/基隆市动保防疫所提供)
事实上,捕兽铗在台湾已经设为非法物品多年,依动物保护法第14-1条「捕捉动物,非经主管机关许可,不得使用兽铗」,同法第14-2条「非经中央主管机关许可,任何人不得制造、贩卖、陈列或输出入兽铗」,违法放置捕兽铗或贩售捕兽铗都将被依同法第30条处新台币1.5万元以上7.5万元以下罚锾,如因使用捕兽铗致犬猫断腿,将依同法第25条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科新台币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金。
另依野生动物保育法第19条不得以兽铗捕抓野生动物,如放置兽铗夹伤保育类野生动物,将依同法第41条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金。兽铗夹伤人,行为人亦负有法律民、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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