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学广告不实争议多 消保会要求「不得低于广告内容」
随着疫情减缓,日前遭禁止的游学团也随之解封。(报系资料照)
新冠肺炎前,我国每年有许多人出国游学,但有时候却会碰到游学业者广告夸大不实,如宣称入住五星级饭店,但可能到当地才发现为三星饭店等,虽然未涉违约,但却涉不实广告,因此,消保会近日通过教育部研拟的「海外旅游学习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要求对消费者所负义务不得低于广告的内容。
据统计,在疫情前每年约有30件消费争议,并涉及求助无门、广告不实等样态,因此此次修正增订业者应提供24小时海外急难聯络人资讯、广告、宣传文件及行程表内容效力,明定业者将消费者留滞海外责任,并调高业者医疗费用最低投保金额至20万元。
随着疫情减缓,日前遭禁止的游学团也随之解封,行政院消保处提醒消费者,签约前应留意业者口碑及评价,广泛搜集相关资料,勿受特惠价今天到期而立即签约,善用游学5日契约审阅期,参照教育部公告之海外旅游学习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比对契约内容。
行政院消保处也呼吁游学业者,所提供的游学契约内容应符合海外旅游学习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规定,违反者,主管机关经令限期改正而届期不改正者,可依消费者保护法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再次令限期改正而不改者,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