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他事业防霾纱网进行比较之广告 内容不实遭罚

公平会表示,上开广告分别就Poll-tex品牌防霾纱网刊载「阻隔效力」项目为「永久不灭」;GreenWeb品牌防霾纱网刊载「阻隔技术」及「品牌历史」项目为「伪静电」、「近几年中国不知名技术仿制,实际毫无静电效果」;「认证资料」及「国际认证」项目为「无」;「纱网材质」项目为「塑料纱线、大陆二次料、玻璃纤维…等」;「施工团队」项目为「皆为外包」进行比较,而前揭品牌在我国均有销售业者,如果普特丝公司忽略国内业者销售GreenWeb品牌防霾纱网的相关资料,将致整体印象上造成不公平的比较结果。

经调查后发现,普特丝公司自行假设机洗次数换算手动清洁次数及消费者清洁频率,进而推估Poll-tex品牌防霾纱网之阻隔效力为永久不灭,并未在广告揭露其假设与计算方式,且其假设也无科学理论或文献等资料佐证。另外,普特丝公司并无法提供GreenWeb品牌防霾纱网是「伪静电」的测试样本品项、来源及经第三方专业机构鉴定GreenWeb品牌纱网涉有仿制等证明,而国内销售GreenWeb品牌防霾纱网业者有提供纱网安装服务,其网站也载有纱网通过欧盟REACH检测及国立交通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阻隔PM2.5细悬浮微粒效能测试资料,且普特丝公司进行纱网材质比较的项目,尚包含不具防霾功能之纱网。所以,普特丝公司就自身及他事业与商品相关而足以影响交易决定之事项为虚伪不实及引人错误之表示,已违反《公平法》规定。

公平会提醒,就自身商品与竞争对手商品互相比较后刊登广告,如果资讯正确,固然有促进消费者选择的机会,但比较基础应相同或相近,并注意广告呈现方式、宣称及所引用资料是否与事实相符,以免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