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6成遭查核网咖 初查多数不符合GHP规范
为维护消费者权益,行政院消保处近日针对7县市、17家网咖查核。(报系资料照)
为维护消费者权益,行政院消保处近日针对7县市、17家网咖查核,其中「餐饮卫生安全」查核事项部分,不合格共计12家,多数未符合食品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GHP)规范,已令其限期改善,不改善可处5万至2亿元,但全数已改善完毕。
消保处表示,网咖近期因营业型态转变,提供包厢休息及餐饮服务者渐多,且有许多青少年进出网咖,实有完整了解国内网咖管理情况、公共安全及食品安全必要,因此在今年8月至9月间会同台北市、新北市、桃园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及宜兰县等7个地方政府消保官及相关主管机关,就网咖「商业管理」、「观光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建筑物公共安全」、「餐饮卫生安全」等进行查核。
消保处简任消保官王德明表示,过去网咖仅提供简单如泡面、饼干等零食,但近年为吸引消费者提供多元饮食,因此也要符合相关规范。
此次共有11家初查未符合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GHP),食品标示不合格计有2家,主管机关已依食安法规定分别裁罚新台币3万元。
行政院消保会要求卫生福利部加强网咖业者餐饮卫生安全查核,提升业者自主管理能力,并将网咖餐饮服务纳入联合稽查项目,后续稽查如发现违规事项,仍应尽速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