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非地主签约置垃圾掩埋场 北埔乡长姜良明告前乡长陈正顺

记者陈凯力新竹报导

都说前人种树后人乘凉,但是运气不好的时候,就会遇到前人砍树后人土石流!北埔乡长姜良明10日到新竹地检署按铃控告前任乡长陈正顺,姜指控现任新竹县议员陈正顺,1995年担任北埔乡长时为了处理乡内垃圾,竟勾结无土地所有权余添郎签下土地租约,做为乡内垃圾掩埋场全乡每日有将近5吨的垃圾量,几乎都倒在余家位于水磜村的土地上,让余添郎爽领20多年租金

▲现任乡长姜量明指控现任新竹县议员陈正顺,1995年间陈正顺为北埔乡长,勾结无土地所有权的余添郎签下土地租约,做为乡内垃圾掩埋场,让余添郎爽领20多年租金。(图/记者陈凯力摄)

姜良明主张,2018年初,3个土地所有权人控告北埔乡公所,要求复原拆屋还地,经检视合约才调阅地政资料才发现陈正顺在签约当下,根本没有征信余添郎是否是地主,其余地主也未收到应有的租金,甚至余添郎也是2004年才继承不到百坪土地,竟可代表其余地主签约,陈正顺显然已涉嫌图利渎职等罪,要求新竹检方严正法办

▲姜指控现任新竹县议员陈正顺,1995年间陈正顺为北埔乡长,为了处理乡内的垃圾,竟勾结无土地所有权的余添郎签下土地租约,做为乡内垃圾掩埋场,全乡每日有将近5吨的垃圾量,几乎都倒在余家位于水磜村的土地上,让余添郎爽领20多年租金。(图/记者陈凯力摄)

他认为,陈正顺1995年间到2003年间担任北埔乡长,掌理北埔乡行政事务,为北埔乡最高行政首长,负有乡民赋予主管监督事项,具有决定权,应依法行事

▲姜良明10日到新竹地检按铃申告,表示自己也被告的莫名其妙,希望新竹地检署可以还他清白。(图/记者陈凯力摄)

乡内3个余姓民众2018年告发北埔乡公所,让现任乡长姜良明被告得莫名其妙,经他了解整起垃圾场租约案才发现有弊端。姜良明说,余姓告发人及其他堂兄弟位于水磜的林地,是祖先留下来的祖产,其中有约2公倾林地被北埔乡做为垃圾掩埋场20多年,垃圾满山满谷,土地上还有资源回收场,土地的土壤已经都变质,再也无法耕种,,让他们的祖传土地无法种植。

后来听到他们的宗亲余添郎私下与当时的乡长、现任议员陈正顺签约,被当垃圾掩埋场、资源回收场20多年,满山垃圾,甚至他们至今都没分到任何租金,租金全部落入余添郎口袋

3位余姓民众质疑,当时的乡长陈正顺未经合法程序,进行征信,明知余添郎不是地主,还跟没有土地所有权的余添郎签定合约,1995年开始每年租金3万元汇给余添郎,1998后更开始逐年调涨租金,一直到2002年租金甚至涨到每年17万元。

红线记号土地为北埔垃圾掩埋场。(图/记者陈凯力翻摄)

2004年开始,余添郎才继承成为土地共同持有人,但依比例划份,余添郎仅占土地的96分之1,换算面积约263平方公尺,连一百坪都不到,但余添郎这23年来,一直都代表其他土地所有权人,每隔几年就重新签约,总共收取近百万元的租金收入。

姜良明气愤的说,陈正顺担任乡长时与余添郎签约,但余添郎与土地根本没半毛钱关系,陈正顺怎么可以跳过其他地主,随便找一个不是地主的人出来签字,每年支付租金,让后续接手的3个乡长不明就理继续这份租约,幸好有余姓宗亲向北埔乡公所提出诉讼,他才发现当年陈正顺签的这个乌龙合约,他强烈怀疑陈正顺明知余添郎不是地主身份,却执意与他签约,显然有图利及渎职等罪嫌,才具状向新竹检方举报,要求检方调查这起弊案

记者电话询问陈正顺议员,陈表示对于二十几年前的事情已经记不太清楚了,但如果确定是自己做的,就是承续更之前的合约签的,对于姜良明按铃控告的行为,陈认为是姜因为选情低迷耍花招,是为了选举操弄,不需要跟着他起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