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绿能!垃圾掩埋场公有地种电 免课地价税

福德坑环保复育园 等类似的垃圾掩埋场,除了绿美化外,如果有太阳能光电设施也可以免地价税。(图/翻摄自台北政府官网

记者吴静君/台北报导

财政部将在明(18)日发布解释令,如果是符合区域计划法或都市计划法相关土地使用管制的已封闭掩埋场的公有土地,如果在掩埋场上设置太阳光电且有收益,可以不课地价税,最为知名的就是「木栅区福德坑掩埋场」。

财政部表示,依照税法规定垃圾、水肥污水处理场直接使用的公有土地,以及虽然已经封闭,但是没有收益的垃圾掩埋场,可以免征地价税;但如果已封闭的垃圾掩埋场有收益者,就要课千分之一的地价税。

财政部表示,但是包含六都(台北市、新北市桃园市台中市台南市以及高雄市外)还有彰化、嘉义屏东新竹四个县市,共计10个县市都有类似的垃圾掩埋场的公有土地有设置太阳能光电设备,最为知名的就是台北市木栅区福德坑垃圾掩埋场。

财政部解释,通常封闭式垃圾掩埋场几乎都是作为绿美化之用,如果设立太阳能光电系统,是依照再生能源发电设备设置管理办法规定,必须经主管机关同意备案及设备登记或取得电业执照,自用发电设备登记证,取得合法证明文件,是属于垃圾掩埋场的「附属设施」,并没有改变垃圾掩埋场的主要功能

财政部表示,垃圾掩埋场种电可以售电产生利益,但产生的利益仍然有限,且掩埋场的功能并未消失,所以可以免征地价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