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平反/陈龙绮:请为无辜者带来一些希望

▲若任由少数法官无情、无制衡的作出冤枉人的裁判、不负责任的以为这只是少数,那么只会让错误合理化。(图/视觉中国CFP)

大家司法改革国是会议像在放天灯,可是灯不点不亮,点了才有希望,我希望能为我们无辜者带一些希望。对的事没有什么能不能做,只有要不要做,趁这次司改国是会议来督促政府,就是改革的第一步,也是无辜者关怀行动的第一要务

今年台湾冤狱平反协会正式成立「无辜者关怀行动小组」,我有幸担任召集人。在监所探视无辜者、走访无辜者家庭的这些日子,我每看一次就难过一次。国家一直轻忽冤枉人这件事,一直觉得冤枉的只是少数个案,事实上根本难以计算遭到冤枉的人有多少,当一个人遭受冤枉,当事人家属就会陷入困境、掉入深渊爸爸被误判入狱,小孩要怎么办?这个家庭要怎么办?难道遭受冤判家庭的孩子全权交给社会局处置?我衷心希望国家不要成为社会问题制造者

如果,造成误判的国家不曾想过要如何减少冤狱所造成的伤害,任由少数法官无情、无制衡的作出冤枉人的裁判、不负责任的以为这只是少数,那么只会让错误合理化。请不要忘了,一旦国家发生错判,对当事者对家属就是折磨的开始。将心比心,没有人能承受这种痛苦,也没有人应该承受这种痛苦。

原本应该要保护人民的国家,怎么会反而成为一个危险的、杀人的、伤人元凶呢?因此,此次司改国是会议总结会议上,我强烈要求政府应即对「疑似冤案」的当事人及家属研拟一套减轻冤案伤害的处置方式,让无辜入狱的人不会因坚持清白,拒绝承认犯行,而影响了在监所内的处境,甚至因而遭认定无悛悔实据而影响假释声请。相较于把人折磨到底之后,再用赔偿了事,这样的处置不只较为人性也比较尊重人权,政府应拿出作为。

「疑似冤案」至少可由此判定:一、经监察院提出调查报告说明案件有疑;二、曾由检察总长提起非常上诉;三、经检察官为其利益声请再审。这些都是初期可参考的标准,让受冤当事人可尽量不继续枉坐冤狱,减少伤害。

对的事没有什么能不能做,只有要不要做,天灯不点不亮。这也是代表国家主政者司法院,面对冤案面对无辜者的一种尊重、承担与勇气的表现,请让人民真正的感受到国家对司法改革的决心。请让我们为无数还在平冤路上的无辜者家庭带一点希望回家。(本文转载自苹果日报》)

作者陈龙绮,台湾冤狱平反协会无辜者关怀行动小组召集人、总统府司法改革国是会议第一分组委员。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多元的声音观点,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