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警林政仪秉持同理心 循线破获肇事逃逸案

南市警一分局府东员警林政仪,积极查访搜证查出车祸肇逃涉案人,获被害民众感谢。(图/警方提供)

记者林悦/南市报导

台南市警一分局府东派出所,受理黄姓民众报案称,于19日晚间将所驾驶之自小客车停放在台南市东区农路,遭到不明车辆撞击造成车辆毁损,而肇事驾驶肇事后迳自逃逸,府东所员警林政仪查访搜证,传唤涉案人51岁王姓男子到案,全案侦讯依法告发。

府东所受理车辆受损的报案后,警员林政仪查访周边店家居民,得知该时段只有一部白色自小货车进入该巷弄内,林员依多年处理交通事故经验研判大胆假设该车辆为肇事车辆,经查该车车籍地在云林县,经以电话通知均无法车主取得联系,即请当地警察机关代为前往通知,获悉当天驾驶车辆为51岁王姓男子,林员立即请当事人到所说明案情

据王姓男子表示,当日驾驶小货车倒车时,后车斗疑似发出撞击声音,但他不确定有撞击到他人车辆,也未下车察看便离开现场。警方为求审慎还原事实真相,将现场搜集肇事相关迹证呈现后,王男坦承犯行,依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制单举发。

事后,被害人对于警方以同理心积极处理案件,视民众的小事犹如一般大事,着实令人感动,直称现代的警察真是人民好厝边

警方并呼吁民众如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拨打110报案让员警到场处理。如发生交通事故后未拨打110电话报案或未待警方到场处理前迳自离去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62条规定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肇事,无人受伤或死亡而未依规定处置者处新台币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缓,逃逸者并吊扣驾驶执照1个月至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