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称太平岛建灯塔非法 外交部:中华民国领土不容置疑
▲台湾、中国大陆、越南与南沙群岛的太平岛间距离。(资料照/网友提供)
交通部目前正在南沙群岛的太平岛兴建灯塔,预计9月底完工,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海平(LeHai Binh)24日称,台湾在太平岛兴建灯塔是「非法行为」,越方坚决反对。对此,外交部发言人王珮玲25日表示,太平岛属中华民国固有领土,不容置疑。
台湾在南沙群岛(越南称长沙)的太平岛(越南称巴平岛)上兴建灯塔,预计9月底即将完工,黎海平声称,这是「非法行为」,越方表示抗议,并坚决反对此行为,要求我方立即停工。
王珮玲表示,无论就历史、地理及国际法而言,包含南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东沙群岛及其周遭海域,均属中华民国固有领土及海域,我方在该4群岛及其海域享有国际法上之权利,不容置疑。
太平岛为南沙群岛中面积最大(约0.5平方公里)之自然生成岛屿,王珮玲强调,该岛属中华民国固有领土的一部分, 主权属我,我方有权在太平岛上进行主权行为。
王珮玲表示,中华民国在太平岛进行的各项基础建设,均以「补给」及「维持」为目的,旨在提升驻守人员的生活品质,并增强太平岛作为南沙一带科研、急难救助及环保之功能,在太平岛兴建灯塔,不仅有助我方人员及物资整补,对于南海周边船只也提供安全指引,有助区域福祉。
▼曾任南沙管理处主任彭运生少将,民国45年6月随海军立威支队重返太平岛时,与一同侦巡的官兵弟兄们站在标有太平岛的建筑物屋顶上升旗照片。(资料照/内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