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称太平岛建灯塔非法 外交部:中华民国领土不容置疑

台湾中国大陆越南南沙群岛太平岛间距离。(资料照/网友提供)

记者张语羚/台北报导

交通部目前正在南沙群岛的太平岛兴建灯塔预计9月底完工,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海平(LeHai Binh)24日称,台湾在太平岛兴建灯塔是「非法行为」,越方坚决反对。对此,外交部发言人王珮玲25日表示,太平岛属中华民国固有领土,不容置疑。

台湾在南沙群岛(越南称长沙)的太平岛(越南称巴平岛)上兴建灯塔,预计9月底即将完工,黎海平声称,这是「非法行为」,越方表示抗议,并坚决反对此行为,要求我方立即停工。

王珮玲表示,无论就历史地理国际法而言,包含南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东沙群岛及其周遭海域,均属中华民国固有领土及海域,我方在该4群岛及其海域享有国际法上之权利,不容置疑。

太平岛为南沙群岛中面积最大(约0.5平方公里)之自然生成岛屿,王珮玲强调,该岛属中华民国固有领土的一部分, 主权属我,我方有权在太平岛上进行主权行为。

王珮玲表示,中华民国在太平岛进行的各项基础建设,均以「补给」及「维持」为目的,旨在提升驻守人员的生活品质,并增强太平岛作为南沙一带科研、急难救助及环保之功能,在太平岛兴建灯塔,不仅有助我方人员及物资整补,对于南海周边船只也提供安全指引,有助区域福祉

▼南沙群岛的太平岛空照图。(资料照/翻摄自新华网

▼曾任南沙管理处主任彭运生少将,民国45年6月随海军立威支队重返太平岛时,与一同侦巡的官兵弟兄们站在标有太平岛的建筑物屋顶升旗照片。(资料照/内政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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