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端最前线/王隆昌案 刘承武:司法要认错、改变制度

检察官刘承武认为,「司法要认错,要先改变制度。」(图/翻摄《云端前线》)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台北科技大学教授隆昌,因临时递补受聘为南港展览馆工程评委结果法院仅因污点证人供词,就以贪污罪将王隆昌判刑定谳。对王隆昌的处境,检察官刘承武表示,很大的问题出在最高法院的判决判例制度,「司法要认错,要先改变制度。」他也主张最高法院应该更多召开言词辩论庭,因为「真理越辩越明。」

王隆昌18日在《ETtoday新闻云》直播节目《云端最前线》中,说明本案仅因污点证人供词就定罪,实在是最离奇的冤案。节目并邀请台湾犯罪被害人人权协会副理事长、台北地检署检察官刘承武,以及民间司改会常务执行委员律师林俊宏,讨论本案。

刘承武一开始就表示,「目前台湾司法改革最糟糕的地方,叫做最高法院。它是最低功能法院。」刘承武说,最高法院的判决判例体系,「就是控管下级法院的手法。」从1987年解严到现在,都没改变,没有进步。「换了4任总统有什么屁用。」

刘承武说,「司法要认错,要先改变制度,因为文化没有变,是制度不对,这都是我们的沉疴。」每一个个案都有特别的原因,为什么是最高法院说了算?「应该就不同的个案去辩论,真理越辩越明,但都没有辩论。到头来变成纠正、纠正。」在没有改变之下,这些个案会一直出现。所以他希望最高法院能更多的召开言词辩论庭,因为「真理越辩越明。」

至于林俊宏则说,本案确实漏洞百出,法院没有其他客观证据,单单只凭着污点证人的供词,就将王隆昌判决定谳,非常罕见。「在这整个案件在司法体系下,我觉得最大的问题在于过度相信污点证人的证词。」林俊宏指出,污点证人与其他证人不同之处,在于是否有跟检察官协商利益交换,王隆昌案中的污点证人换到了缓起诉。「如果我是污点证人,我会尽量得想办法去配合检察官的需求。」

最后林俊宏认为,本案除了过于信赖污点证人说词以外,法官的「自由心证」也应该受到讨论。「可不可以在事后检讨,判决有无问题?是否有滥用自由心证的问题?有无滥用证据取舍?」林俊宏强调,当发现法官在判决中,违反经验法则论理法则而滥用自由心证时,应该可以检讨。他认为应该要有制度,可以针对法官的自由心证检讨,才能避免冤错案件再发生。

▼律师林俊宏。(图/翻摄《云端最前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