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轨IFRSs争议大 保险业下周争翻盘

保险业接轨IFRSs,下周一(18日)希望向金管会主委陈裕璋争取较大空间!金管会15日举行保险业财报编制准则公听会,保险业者都反应,以加权平均资金成本折现法,计算出不动产价值多数「不增反减」,希望争取较低的折现率;金管会委员林建智刘启群则承诺,下周将向陈裕璋及相关委员争取。

昨日会议中,4大会计师亦表示一些疑虑,但若金管会订出规范,会计师即不会签署保留意见,不过由于台湾接轨IFRSs有因应国内监理需求进行些许调整,未来企业若到国外发GDR等筹资,财报应该必须重编。

同时,寿险业帐上620亿元、产险业帐上560亿元的特别准备金,2012年开帐将全数移往股东权益项下的特别盈余公积,且限制分配,如此一来,希望符合财政部95年的函令,即未分配盈余若限制分配,可免课10%税金;但若放在股东权益项下,可能有营所税,是否要分3到5年缴交,亦或冲抵时再课税(约可有20年的时间),此部份将向财政部确定。

不过,保险局已在财报编制准则预留伏笔,即特别准备金移往特别盈余公积,净值增加部分必须先扣除相关减损费用后,相关费用即包括未来可能要求寿险业及产险业都要就净值增加部分,同步增提准备金,依旧维持陈裕璋要求的「接轨IFRSs,金融业净值不增不减」,但如何增提准备金仍待后续讨论。

寿险业者表示,已多次争取不动产增值、特别准备金能留在净值部位,否则目前信评机构外资法人都指评国内寿险业净值过低,净值占负债比可能是亚洲保险业最低,寿险公司真实价值会被明显低估。

寿险业表示,若以目前金管会订出的租金现金流量折现法,且必须用加权平均资金成本去折现,寿险业资金成本可能在4%到5%,一般产业可能只有2%左右,同一栋投资用不动产,若是传产业持有及寿险业持用,不动产开帐时会有极大的价值差异,寿险业的不动产价值明显遭到低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