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拯救人命抵不上盖卖场之需」

萧俊铭日前,针对营建署变更并废除淡海新市镇计划中的医疗专区用地一事,拙者于「拯救人命抵不上盖卖场之需,谁说谎?」一文中,特从淡水人口分布特性及淡水区与三芝区居民在紧急医疗交通路程远近之角度,点出新北市政府与营建署之矛盾与启人疑窦之处。现再针对营建署之都市计划委员会议结论,就变更前之「变更淡海新市镇特定区主要计划(第二次通盘检讨)案计划书」〈民国101年七月,内政部公告版本内容中,有关于原计划之「医疗专用区」用地之描述内容,来相互对照,再次着实印证,在政府以及这些「专业人士」的眼中,拯救人命真的抵不上盖卖场之需。

首先,淡水区对于医疗服务产业的需求,足够吗?依据内政部在民国101年七月公告之「变更淡海新市镇特定区主要计划(第二次通盘检讨)案计划书」中描述,「虽淡水区的产业发展以三级产业为主,且服务业及医療保健业之需求较大,但〈淡海新市镇〉计划区内目前产业现况则以制造业为主…」〈见变更淡海新市镇特定区主要计划(第二次通盘检讨)案计划书;第101页〉;基于这样的地方现况,所以才会有「配合地区现况发展,拟将地区现有中大型医院划设为医療专用区。」之结论与规划〈见同一计划书;第110页〉。都市计划的目标与目的,是为了塑造满足现况与未来需求之宜居及安全的生活环境,也就是说,在废除「医疗专用区」用地前之淡海新市镇开发计划中,针对淡水区现况与未来需求推估之调查结果,认为有必要透过「将地区现有中大型医院划设为医療专用区」方式,以满足淡水地区对于「医疗保健业」之服务需求与保障。反言之,当时的内政部,内政部认为淡水区;特别是淡海新市镇区域未来移入的大量人口后;是亟需医疗保健业的服务,特别是在中大型医院的建设上,所以才规划了面积广约6公顷多的「医疗专用区」用地。

奇特的是,从民国101年七月公布该计划书内容以来,到民国102年4月16日的第801次都市计划委员会议结论之间,淡海新市镇地区并未听闻有崭新的或数量众多的中大型医院落成与营运,突然之间,淡海新市镇计划区凭空达成「新市镇邻近地区医療资源已趋完备」之条件,也因此做出废除「医疗专用区」的结论。同一本淡海新市镇地区的需求评估与计划书,短短不到一年时间,淡水地区也不见盖出半间新的中大型医院,就能够凭空解决掉了原本欠缺医疗服务需求的问题,堪称神迹哉?

废除「医疗专用区」用地,如何解决都市防灾及紧急医疗据点需求?我们再仔细看看民国101年的「变更淡海新市镇特定区主要计划(第二次通盘检讨)案计划书」中,有关于都市防灾及紧急医疗据点之描述。依据行政院 2391 次院会灾害防救方案决议内涵,为加强对都市计划避难场所设施及路线之设计,应纳入都市计划配合办理。特别是像淡海新市镇这总目标即将引进24万余人口的开发计划,有关于都市防灾之规划,特别是在避难防灾措施、防灾避难地区、防灾路线等等之规划上,特应谨慎与周全。也在此认知与要求下,才会有「本计划指定已发展区之医療专用区及后期发展区之医療专用区作为医療据点。」之医疗据点规划内容〈见变更淡海新市镇特定区主要计划(第二次通盘检讨)案计划书;第160页〉。

既然,依据行政院 2391 次院会「灾害防救方案」决议内涵,以及面临未来移入24万余的人口总目标而衍生救灾医疗的需求,至少在民国101年7月时,都还能有这样的需求认知与防灾应变的规划,怎么短短数月之间,淡海新市镇也没盖起过任何一间新的与大面积的中大型医院院区,民国102年时,就能够完成与达到该区域尔后在防救灾时,提供足够之紧急医疗的据点要求与需求?而且,依照该原计划书中所描述,淡海新市镇现有唯一一座堪称中大型的医院,是以「主治精神方面疾病」为主,面对未来救灾需求时,有无能力承担与容纳其他非精神方面疾病的伤患,亦是令人担忧。难道,所谓「新市镇邻近地区医療资源已趋完备」之说,是天降神迹吗?

营建署在今年4月16日的第801次都市计划委员会议结论中,将原本用来拯救人命与救灾护民的「医疗专用区」用地,转变成大老板们可以用来生财与拉抬周边建案房价的「供一般仓储业、一般批发业、批发零售业设立仓储批发、大型卖场及相关设施使用之仓储批发专用区」用地,甚至,已经有建商房仲业者大辣辣地喊出影城与大卖场的卖点,来抬高建案价值与标的能见度,公部门是否有意或无意成为特定利益团体帮手,抑或反之,利益团体之影响力有无介入或影响,不敢也不宜随意臆测。只是,一块原本可以用来满足淡芝地区居民医疗需求及灾变时可做为紧急医疗据点的用地,短短数月之间,在没有任何新的中大型医疗院区出现的改变下,凭空被「做掉」,实在令人唏嘘与害怕。

参考文章/拯救人命抵不上盖卖场之需,谁说谎?

●作者萧俊铭,新北市淡水区,大毕,助理。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大家的意见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