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合作 国民党、民众党连署递交监院人事权声请书

民众党立委赖香伶(中)与国民党立委林为洲(右),针对监察院人事权向司法院大法官声请释宪。(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立法院会7月中行使监察院人事同意权投票,最后通过监察院长陈菊与26名监委名单。但国民党、民众党与时代力量3大在野党不服,认为该次人事案表决并未经实质审查就投票,程序上有严重瑕疵。因此3党合作,通过立委连署门槛,并在8日由国民党团总召林为洲、民众党总召赖香伶、立委张其禄,共同向司法院递交释宪声请书。

赖香伶指出,这次共有她与其他41名立委连署,提出释宪声请书,她认为执政党人数优势排除议事杯葛程序,这对民众党、时代力量等小党而言,排除他们执行委员职权机会责任,甚至是权利,程序上有严重违宪的瑕疵;这在议事规则上也逾越国会自主、自立范围,她表示非常遗憾。她也询问过多位前大法官,认为应该要厘清这些程序瑕疵是否违宪,所以才会发动连署。

至于林为洲则说,「没有程序正义就没有实质正义」,监委人事同意权审查过程中瑕疵非常多,除了未实质审查外,投票前一天执政党提出停止讨论、询答的临时动议。更夸张的是,当时投票立委中有委员陈莹的票,但陈莹当时在电视台录影,没有出现在议场结果投票结果竟然有她的票!显然当时计票程序不合法,这样的公决有效吗?

林为洲继续批评,投票当天国民党以缓慢牛步化投票来进行杯葛,但执政党却用停止询答、未完成投票即开票,这在过去立法院历史中都是不可以的,若有人杯葛就可以不用完成宪法规定的程序,「合理、合法、合宪吗?」他认为监委人事权行使并未完成法定程序,所以在野党才会共同提出释宪案,他也强调,未来只要在野党认为有共同真理存在,就有可能继续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