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助理費新竹縣前議員陳栢維假釋了!高院裁定保護管束
新竹县前议员陈栢维利用职务机会诈取助理费,新竹地院判陈3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3年,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驳回上诉,最高法院去年2月维持更一审见解定谳。法务部本月7日核准陈假释,台湾高等检察署声请保护管束,高院裁定假释中付保护管束。
陈栢维(原名陈建炎)连任多届新竹县议员,2012年12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以离职公费助理向议会按月诈领补助费3万元;又以另一名陈姓男子名义,向议会按月诈领2万5000元补助费,共计192万余元。
新竹地院依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判陈栢维3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3年;二审则认为陈栢维仅犯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改判6月徒刑,得易科罚金,最高法院撤销发回更审。
高院更一审认为,陈于侦查、一审时自白犯罪,没有前科并缴回犯罪所得,维持一审判决;最高法院以更一审已详述采证认事、不采信陈辩词的理由,去年2月17日驳回陈上诉,全案定谳。陈入狱服刑。
高检署表示因从2022年2月24日起算执行,法务部于今年12月7日核准假释,依刑法第93条第2项规定假释出狱者,在假释中付保护管束,因此依刑事诉讼法规定声请高院裁定。
高院审核法务部矫正署函及所附交付保护管束名册、受刑人前案纪录表等资料,认为高检署声请正当,应予准许,裁定陈栢维假释中付保护管束。
新竹县前议员陈栢维利用职务机会诈取助理费,遭判刑3年6月定谳而入狱,法务部本月7日核准陈假释,台湾高等检察署声请保护管束,高院裁定假释中付保护管束。图/联合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