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炜获判继承140亿遗产 大房三子张国政不服提上诉
长荣集团已故总裁张荣发生前立下密封遗嘱,三子张国政提遗嘱无效诉讼案,台北地院家事法庭审理后,认定遗嘱有效,判决四子张国炜依遗嘱接任总裁,单独继承140亿元财产,但张国政不服提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首次开庭但因涉家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本案主要争点在张荣发是否具有遗嘱能力,及是否符合民法规定「密封遗嘱」的法定要件。法官审理发现,张荣发2014年间反复住院,但相关身体评估纪录的「认知功能」都记载正常,无法证明当时有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丧失遗嘱能力。
法官传唤遗嘱缮写人、时任总裁特助刘孟芬;担任见证人的监察人柯丽卿、总裁特助吴界源及法务执行长戴锦铨,及杨姓公证人作证。依5人证词,张荣发2014年11月左右告诉刘,觉得自己老了,想先做安排,5人隔月16日到张家书房集合,准备密封遗嘱。
当天由公证人将遗嘱内容逐字念出,张听完点头,拜托大家保密,将来按遗嘱执行,并在每张遗嘱上签名,密封后在封缝上签名,由公证人注明日期,张与3名见证人也在封面同行签名,5名证人都说张当下意识清楚。调查局鉴定结果也指出,遗嘱签名与2011至2015年间张荣发各项文书签名笔迹大致相符。
北院法官认定张荣发当时具有遗嘱能力,指定张国炜接任总裁、单独继承140亿财产的遗嘱内容,有公证人及两名以上见证人,所有签名符合密封遗嘱法定要件,判决张国政败诉,他不服提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