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报社评》尽快恢复两岸智财交流
大陆加速强化智慧财产权保护工作,从《民法典》的制定、《刑法》的修正,到发布顶层文件纲领,再到十四五规画、习近平讲话及中央政治局学习文件,反复强调要落实智慧财产权保护工作。
大陆「十四五规画」将创新置于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习近平在最新一期中共党刊《求是》杂志刊发署名文章〈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彰显大陆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转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的方向。官方展现保护智财权的积极态度,将影响产、学、研各界对创新的热情和投入程度。
大陆在智财领域快速发展
知识产权保护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品质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但大陆在智慧财产权保护方面仍有明显不足,譬如法治化步调跟不上新技术、新业态的蓬勃发展、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不能协调、企业利用制度漏洞滥用知识产权保护等,凸显了大陆在相关体制机制仍存在缺失,完善立法应成为下一阶段的优先事项。
大陆《民法典》已于今年1月1日施行,其中涉及智慧财产的共计51个条款,占条文总量的4%。《刑法》修正案将于3月1日起施行,该修正案在侵犯智慧财产类犯罪的所有罪名中,除假冒专利罪外,均删除了管制、拘役的主刑,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将由有期徒刑作为量刑起点,且最高刑提至10年;在假冒注册商标罪相关条款中,将「服务商标」置于同「商品商标」同等刑法保护的地位;扩大对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对著作权保护;侵犯商业秘密犯罪行为类型有所增加,范围也扩展至为境外非法提供商业秘密。加之大陆已在2019年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2020年修改《专利法》和《著作权法》,明显加快构建完善的智慧财产权法律法规体系。
在新冠疫情威胁下,两岸经济合作依然热络,疫情新常态化后,民间交往将逐渐恢复,其中科技、人文领域当是重中之重,智财权保护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需要加强。两岸于2010年6月签署《海峡两岸智慧财产权保护合作协议》,10余年来取得的成果值得肯定,但在商标仿冒、抢注,著作权的优先权等问题上仍有提升合作的必要。值得肯定的是,大陆此前处理郭敬明、于正抄袭案,不仅让琼瑶等来了迟到的道歉,也为两岸智财权保护树立了典型案例,这在两岸文娱产业往来密切的今天意义深远。
两岸要共享创新合作红利
2014年大陆28个部门曾联合编制《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其作为顶层设计文件对智慧财产领域工作提供了系统性指导。5年期满,大陆将制定面向未来5年的新行动计划,台湾应留意在两岸智慧财产权保护方面是否有新的表述。在5G网路、人工智慧、大数据、基因技术等新技术手段迅猛发展,社交软体、网路直播日趋普及的今天,如何提升智慧财产保护合作,应是两岸相关单位及业界共同思考的问题。
台湾在智慧财产权保护领域曾领先大陆,但近年来对岸在北京、上海、广州、海南成立智慧财产法院、最高法成立智慧财产法庭,到组建市场监管总局、重组知识产权局,再到实现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等智慧财产类别的集中统一管理,进步不可谓不快。
在世界智慧财产权组织(WIPO)最新公布的《2020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中国大陆综合排名蝉联世界第14位,在专利、商标,以及创意产品出口等重要指标上均名列前茅。
该报告还显示,在2020年全球科技活跃度排名前100中,北京高居第36名、深圳-香港-广州第57名,且南京、杭州、西安、长沙、武汉、上海、长春、青岛、济南、合肥排名均高于台湾唯一上榜的的台北-新竹。
面对大陆在创新和智慧财产领域的快速发展,台湾应见贤思齐,积极探讨恢复两岸专利论坛等智慧财产交流机制的可能,并在此基础上加强两岸科技创新、产业创新的对话,在两岸智慧财产权得到切实保障的同时,共享创新合作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