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县:给台化35次修改补正 20次原封不动就送件

▲彰化反台化918大游行。(图/彰化环保联盟提供)

地方中心综合报导

彰化县环保局4日表示,环保局审查台化公司M16、M17及M22汽电共生制程过程,皆依空气污染防制法、固定污染源设置与操作许可管理办法及相关法令办理,审查期间6张许可证共给予35次机会限期补正。而其中台化公司有高达20次无视法令规定,原封不动送件,造成行政资源浪费,并非台化公司所指环保局恶意刁难,导致环保局于今年9月29日因届期仍未补正依法驳回其申请案。此外,台化公司对外称其一切运作从未违反法令规定,惟依裁罚系统资料显示,台化公司违反法令规定至少10次以上,包括空气污染、水污染、毒化物及环境影响评估等,都有相关违规纪录

环保局于去年6月3日执行M22制程稽查检测,查获其排放管道排气量超过许可规定,进一步追查发现台化公司于制程设备末端加装衔接管注入空气,疑有稀释排放空气污染物浓度之疑,环保局依法告发,台化公司虽提诉愿、行政诉讼,惟皆因违法证明确,皆遭驳回决定,环保局再次提醒台化公司,应确实遵守法令运作。环保局强调,台化公司共领有14张操作许可证,其中仍有11张可维持正常运作状态,而M16、M17及M22制程现阶段仅属未取得操作许可证不得运作状态,并非关厂。台化公司所指其他制程可使用备用锅炉或提一般锅炉申请,亦可解决无法运作问题,并非一定要汽电共生制程提供蒸气才可运作。

另检视能源局所提供台化公司售电资料,105年高达83%用于售电,并非提供蒸气所需,故环保局再次提出呼吁,请台化公司依法提出汽电共生制程或一般锅炉之操作许可证申请,不要再混淆视听,造成台化员工权益受损,实非上策

▼台化副董事长洪福源。(图/记者叶佳华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