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丰董座未下台 黄国昌呛林全:行政院可以没态度吗?

时代立委黄国昌。(图/记者周宸亘摄)

记者徐政璿/台北报导

公股行库兆丰金控旗下兆丰商银纽约分行,遭美国纽约州金融服务署(DFS)重罚1.8亿美元(约新台币57亿元)巨额罚款外界质疑兆丰董事徐光曦的适法性。行政院林全30日下午开记者会说明,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随后发文批评,「不懂林全院长逻辑」,竟然「请徐光曦去职接受调查」这么基本的要求都作不到。

黄国昌表示,林全表明继续任用徐光曦的理由是「他有处理澳洲分行违反洗钱规定经验」以及「目前为止无法确认是否真的有洗钱」的犯罪事实,他批评「这个说明,根本没有回答问题」。

黄国昌说,徐光曦2010-2013任总经理时,巴拿马分行出现违反洗钱规定的重大违规,「请问,有经验的徐总经理,处理得如何呢?」尤有甚者,与巴拿马分行间存在大量疑似洗钱活动的纽约分行,同时期也出现相同的违规情节。然而,兆丰却没有稽查、没有内控、更没有矫正,「请问,这不正是在有经验的徐总经理任内发生的吗?」

「有无洗钱的犯罪事实」当然必须留待检调厘清,黄国昌说,但是,任内不断出现海外分行违反洗钱防制规定而未采取有效作为,却已是一个客观的事实。在这种情形,还要选择继续瞎挺下去吗?

黄国昌说,林全连「请徐光曦去职接受调查」这么基本的要求都作不到,难怪面对57亿台币求偿的问题,林全竟然说出「兆丰是上市公司,要由财政部作为大股东,来看它们董事会如何处理」这种无关痛痒的话!兆丰最大股东是政府,董事由政府派任,面对求偿问题,行政院可以没有态度吗?可以不采取积极作为吗?

黄国昌指出,行政院明确表明「追偿到底」的态度,很困难吗?他要再说一次,「绝不能容许让这57亿元由无辜的小股东与纳税人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