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抵用券4类别初步规划!艺文类研拟「不需异地使用」
为减缓新冠肺炎造成之产业冲击,政府拟定「中央政府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其中,经济部编列预算拟推出「振兴抵用券」,特别受到瞩目。此次振兴券共分成商圈、夜市、餐饮、艺文等四大类别,据了解,其中的艺文类初步讨论「不需异地」使用。
据知情官员表示,此次振兴券原则结合国民旅游住宿,全额抵用、全国适用,达到行政院长苏贞昌期待的雨露均霑、立竿见影效果。金额上预计每人发放600至800元,采电子与纸本抵用券并用方式进行。
另外,为了达到促进各地消费目的,振兴券最初设计为需入住国旅才能领取且「异地使用」方式,但却引来扰民批评,苏贞昌也在立院备询时指出,并不一定要用异地消费方式来使用振兴券。
据了解,在「异地消费」原则上,包含商圈、夜市、餐饮、艺文四大类别,哪几项需要异地消费、哪几项不需要,尚在讨论阶段。在讨论中,有官员认为艺文类不需要异地使用。
行政院发言人Kolas Yotaka 4日表示,相关方案尚在讨论中,苏贞昌指示各部会要在三读后的2周内完成讨论,预计最快3月10日就会定案。Kolas指出,这次振兴抵用券不同于过去的夜市券,共分成餐饮、夜市、商圈及艺文活动,适用的产业有很多种,因此使用的方式也不太一样,不是每种振兴抵用券都一定要异地使用,目前抵用的方式还在讨论规划,希望能达到最多元化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