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偷渡封网法案 美国商会相挺:敦促规范网路内容

▲NCC、智慧局先后推动封网相关法条,让乡民怀疑背后动机不单纯。(图/左:NCC主委石世豪/右:智慧局长王美花)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先前智慧局拟修法封网,让网友担心言论遭侵犯而发动键盘圣战」;NCC5月初送进行政院审议的「电信修正草案第9条」,影响层面更大,让人怀疑政府牺牲智慧局趁机偷渡法案,痛批,「政府到底是多想施行独裁政治!」美国商会也表示,将敦促台湾政府有效规范网路,尤其是侵权的免费内容

电信法修正案第9条第2项中写着,主管机关认定网路内容违法,电信事业应于技术可行时(对使用人)停止使用网路、移除内容、或其他适当措施。第3项则说,网路内容妨害公序善俗,电信事业得于技术可行时(对使用人)停止使用网路、移除内容、或其他适当措施。

细心的网友发现,已送交行政院的电信法修正草案第9条第2、3项规定,简直跟智慧局打算推动的「一望即知合法封网」一模一样,甚至更可怕!「就在我们专心对抗智慧局的同时,一头沉默的怪兽已经偷偷躲在行政院内…而且没有人发现!」立法赋予各主管机关封网权力后,影响远比智慧局的法案更凶、更猛、影响更大!

图解电信法第9条,图片由Baagic 咩即可 - 消费者热线制作提供。

美国商会6日发表「2013台湾白皮书」,内容不仅希望放宽两岸投资电信业的限制,更呼吁政府开放第一类电信业至少开放30%到40%的参股比例,并简化电信频道执照审查和换照规定。然而美国商会似乎也支持台湾政府封网,表示将敦促强化网路内容规范,特别是网路上的免费侵权内容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戕害。

彰滨秀传纪念医院影像医学部主任的蔡依橙先前脸书上表示,「侵权」的认定很主观,就像「贪污」在法律定义那么不明显,今天他可以说 PPS 侵权,下次他就可以说反对党网站、任何一个部落格侵权,这非常可怕。蔡依橙强调,自己从不看盗版院线片,每个月平均进电影院两次,但他想捍卫的是一种价值,因为这不是「盗不盗版」的问题,这是「侵害人民权益」的问题。「我花钱买网路服务,每年5月又缴税养政府,结果这群人还决定我可以看什么、不能看什么,这是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