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车厢撞吊臂「横向连系疏失」监院纠正职安署、中捷

台中捷运车厢去年5月10日不慎撞上工程吊臂,造成1死15伤意外。监察院调查后发现,劳动部职安署、台中捷运公司有疏忽,昨日通过调查报告,纠正两单位。(报系资料照片)

兴富发建设台中南屯「文心爱悦」建案去年5月10日中午拆除塔吊(固定式起重机)时,疑因钢索断裂,重逾3公吨的吊臂从31楼高处掉落、砸进中捷轨道,行驶中的捷运列车直接撞上,造成1死15伤意外。监察院调查后发现,劳动部职安署、台中捷运公司有疏忽,昨日通过调查报告,纠正两单位。

监委王幼玲、王丽珍、叶宜津调查发现,该拆除塔式起重机的建筑是丁类危险性工作场所,非经检查合格不得使劳工在该场所作业,目前由职安署中区职安中心造册专案列管,塔吊施工安全涉及劳安及交通等层面,职安署却未能通知相关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也未通知台中市府塔式起重机竣工检查合格,横向联系机制有疏失。

监委指出,该吊挂作业劳工未依规定操作,且未采取安全作业方式,便宜行事以铁制板手充当假固定插销的不当固定方式,未对吊举物采取必要支撑,又以拖拉方式拆除,导致拆除机伸臂弯折破坏,落入捷运轨道。

监委认为,这些未依规定拟订安全作业方法或照程序操作状况屡见不鲜,显示劳动部职安署长年来仅凭消极的职场减灾宣导及罚锾,不具吓阻事业单位及起重机操作员的效果,凸显其对国内营造业长期轻忽工安。

至于台中捷运公司,监委认为,异物掉落轨道后,曾出现10笔电力告警,后续逐秒陆续出现多笔电力告警,行控中心视电力故障态样已消失,却未确认故障位置及受影响范围,处理车站设备电力告警问题,错失处理时机,处理作为不周,又中捷监控警示资讯图控过小,未伴随警音,第一时间判断不易,却未正视处理,错失事故紧急应变时机。

另外,该事故列车随车员发现障碍物,回报行控中心、取出钥匙解锁、按压紧急煞车按钮等应变仅有13秒,显示异常状况紧急停车的应变程序,未尽合理周妥;事故发生后,巡检范围也未包含列车两端车头轨道区、车厢与中央走道间隙等处,导致死亡乘客事隔50分钟才被发现,皆显示相关应变处理作业程序有欠周妥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