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时社论》曹兴诚承认两岸同属一个中国
中国时报社论
前联电董事长曹兴诚遭大陆国台办列入「台独顽固分子」清单,他先表示「三生有幸」,后来扬言提告,还召开记者会,煞有其事地宣布对国台办主任宋涛和发言人陈斌华提出刑事自诉。提告理由是,国台办恐吓他已经违反中华民国的《刑法》,会正式控告两人违反恐吓罪,并强调出面控告宋涛和陈斌华是尽国民应尽的义务,坚持台湾是主权独立国家的立场。
提告大陆官员 认证管辖权
曹兴诚这个举动不值识者一哂,说到底,只不过再次表现他一贯的好勇斗狠性格,喜欢充当英雄,风头主义很强。可议的是,这回是自打嘴巴,违背他所谓台湾是独立国家的逻辑。诚如网友们所说,「中华民国法律是属地主义,在领土内犯罪可以告,领土外犯罪不能告,所以曹董你告他们是承认台湾、大陆是一个中国,不然你告什么?」、「怎么会在台湾提告大陆人士?所以曹兴诚是主张一个中国?」确实,按照曹兴诚自称「我就是台独」的法律逻辑,宋涛和陈斌华都是外国人,不受中华民国法律管辖,除非在中华民国治权所在地区有违法行为。
曹兴诚告他们违背中华民国法律,恰恰坐实了两岸同属一个中国原则。曹兴诚既然主张台独,就应该知道,台湾要对大陆人行使管辖权,必须建立在一个中国的主权原则下,如今他声称一定会告大陆官员违背中华民国法律,不就是认同《中华民国宪法》及增修条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明订的两岸同属一中原则吗?
陆委会对于曹兴诚举动的反应,是指控中共操作所谓「惩独」清单,企图营造对台具有管辖权的假象。依此逻辑,曹兴诚告大陆官员,不也是企图营造台湾对大陆「具有管辖权的假象」?两者都是一个中国原则的体现。
曹兴诚长期以来鲜明主张台湾独立,这次国台办将他列为「台独顽固分子」,他的第一个反应是「中举三生有幸」,意思是中共认证了他主张台独,他备感荣幸。如今却又说,有义务维护国家主权独立性,以及反对中国大陆侵略,但竟然「被中共丑化为台独」,称他们涉足言论嚣张、谋独行迹恶劣,甚至以很无聊的罪名恐吓他们。
他被列名似乎很不服气,但依照他过往的台独主张言词,称他「台独」完全无误,他应该感到光荣,这分明是在美化他,现在竟说是在「丑化」他,实在是敢做不敢当。曹兴诚一向以横霸面世,被中共戴上「台独顽固分子」大帽,算是他求仁得仁,为什么要敬谢不敏,自己摘帽子呢?他既然在记者会中再度重申「台湾都是谋独的」,就应该为实现台独而视死如归,为何又要控诉中共官员犯《刑法》的「恐吓罪」。遭受恐吓就心慌意乱、心生恐惧,让人看穿他的胆怯,不是一个愿为理念赴汤蹈火的真英雄。
包装一身勇猛 害怕国台办
曹兴诚的委任律师郑文龙道出他的怯懦。他在记者会上说,大陆国台办透过媒体威胁曹兴诚,曹兴诚表示感到害怕,恐吓罪的法律构成要件已经成立。既然「害怕」,就表示他说主张台独只不过是逞口舌之勇,借以博取「反中爱台」的虚假美名,实际上绝无奋战到底的意志。曹兴诚经常口发狂言,滥发炮火,其目的只不过是出出风头而已,现在又因「害怕」而扬言控告中共官员,可说是再一次为装饰自己勇敢美名的政治秀罢了。
他不是有黑熊部队为台独打前锋吗?怎么怕了?他的诸多行径既狂妄又不智,连前总统陈水扁都公开骂,「你这种搞政治的商人,天上圣母都不能原谅。」这个评语恰如其分。如果曹兴诚真是一个英雄好汉,在被中共列为「台独顽固分子」之后,就应该以当之无愧的态度坦然接受,并以大无畏的勇武精神,坚决为理念奋战到底,而不应该喊冤,也没有必要为了再出一次风头说要提告。
曹兴诚的这个法律动作,在司法程序上不会有任何进展,更不会有任何结果,实际上只是丢出一颗空包弹,炮弹中填装的是他的虚荣心、怯懦心以及一吹就破的嘴炮罢了。就像曹兴诚一样,许多台独分子用台独包装得一身勇猛,实际上就是为了掠夺取之不尽的政治利益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