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时社论》废校改建社宅 让艰苦人安居
中时社论
台中市兴中街大楼失火事故,是近24年来台中死伤最严重的民宅火警。事后发现,这栋早已停业的7层楼老旧旅馆被隔成了41间套房出租,不但明显违反《建筑法》,且公共空间堆满杂物,因而大火一发不可收拾。
严查违规也需安置
从大楼密布违建到房客因情绪失控恶意纵火造成死伤严重,令人想起去年10月高雄城中城大楼火灾,造成46人死亡、43人受伤,是台湾25年来死亡人数最多的建筑物火灾。时间再往前推移一些,2017年11月新北市中和区南势角的一栋公寓,因住户间发生口角纠纷,凶嫌持打火机点燃火势造成9人罹难。
台中兴中街大楼、高雄城中城大楼、新北南势角公寓,这3个发生严重死伤火灾的地方有几个共同的特征。第一是房舍老旧,三者都已建成40年左右;其次是内部被违法隔成非常多间套房、甚至雅房,以低廉的租金出租,租客大多经济条件不佳且背景较为复杂,房东与房客缺乏公共安全意识,房舍长年缺乏管理,到处堆满易燃、助燃的杂物;第三,火灾的起因都是房客恶意纵火。
近年来,集合式住宅频传火警意外,造成严重的死伤,事后政府除了给予罹难者和受伤者一定金额的补偿,也积极进行必要的修法,以补强公安。例如城中城大火后,内政部快速通过《公寓大厦管理条例》修正草案,针对民国84年该条例施行前的老旧危险公寓大厦,规定地方主管机关得委托专业机构协助这类建物,限期成立管理组织;高雄市及台北市则将应办理公安申报的对象扩大至8楼以上就必须进行。
社会一再出现严重的公安事故,确实有必要从法制面进行改革。不过,这些出事的老旧大楼大都是《公寓大厦管理条例》订定前即已兴建,当时建商并未设立管理基金,而住在里面的人很多都是资源极为匮乏的社会边缘人,成立管理组织宛如天方夜谭;北高两市将申报公安的楼层放宽到8楼以上,虽较之前内政部规定的16楼以上,以及台北市的11楼以上,来得更为严谨,然而,台中兴中街火灾的大楼是7层楼,前述新北市南势角大火是5层公寓,修法后依旧管不到。
面对集合式住宅不断出事,政府的第一个动作应该是普查,各地方政府要查清楚辖区内的这类危险老旧大楼究竟有多少、分布在哪些地方、里头居住情况如何。对地方政府来说,不论是不是依法必须进行公安申报的对象,只要是高风险建筑物,政府都应该登记列管。
将废校舍活化利用
查清楚后应根据其现况进行分级处理,可以改善到足堪安全居住的建筑物,明订改进时限,政府增加巡查频率,务必确定其居住情况有依规改善;已无法居住的建筑物则须考虑里头的住民该何去何从。目前地方政府对违规使用的建筑,大都采连续裁罚、断水断电等处置,逼房东负责、也把里头的住户逼出来。但这些人终究需要遮风挡雨的安居之处,政府必须有妥善的安置措施。
会住在这类如大陆大城市「蚁居」的人,通常没有资源,付不起较高的房租,甚至目前正兴建或已出租的社会住宅,他们也租不起,政府必须另觅公共住屋,让他们以负担得起的租金居住其中;有一个现成的选择就是废校。
教育部累积统计全台有265所中小学呈现废弃、闲置的状态,已退场的大专院校则有12所。校园废弃后不少遭到拆除、归还土地,或是当里民活动中心、社区集会场所,甚至变成大胆民众探险的鬼屋,实在非常可惜。
政府可以考虑将废校的课室与校舍经过适当的安全与生活机能强化,改造成可以让人居住的另类社宅,因土地及建筑成本低,可以依教育部《公立国民中学及国民小学校园(舍)空间多元活化注意事项》所胪列的用途中,有关「配合各地方政府重大政策、社会发展及社区需求」的项目,用最便宜的租金提供给所谓的蜗居族;这些废校社宅的居住品质或许有待提升,但起码比隔成密密麻麻套房的大楼安全。
大火烧出了底层生活的悲歌,政府除了以霹雳手段严查严打违规之外,也需有菩萨心肠为有困难的民众解决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