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小黄第3波汰换补助延长

交通局强调,中市计程车第三波汰旧换新补助再延长,吁请符合资格驾驶检具资料提出申请。(台中市政府提供/陈世宗台中传真)

计程车汰旧换新申请补助动作要快。台中市政府交通局配合交通部推动「计程车服务提升辅导方案」,现正办理计程车第3波汰旧换新补助;中市交通局长叶昭甫说,交通部今年3月18日已公告延长购车期限,请符合资格计程车驾驶可检具相关资料向交通局提出申请。

叶昭甫指出,第3波原购车补助期限为109年2月5日或109年3月9日起算6个月内,后延长为12个月内,交通部今年3月18日再公告延长至18个月内。

叶昭甫表示,符合资格的计程车驾驶(车龄7年)或计程车行(车龄12年),期限内购买全新计程车,燃油计程车每辆将补助15万元,油电混合车每辆将补助25万元、电动车每辆将补助35万元。

叶昭甫说,请符合资格计程车驾驶或计程车行,于规定期限届满前备妥相关资料,至交通局申请发给第一阶段70%补助款,或以邮寄申请,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凭;如驾驶半年内没有指定违规行为,将会再进行第二阶段补给剩余30%费用

叶昭甫指出,计程车汰旧换新补助自108年开始受理申请,协助老旧计程车所有人减少购车负担。第一波老旧计程车汰旧换新补助有245位,第2波已有136位驾驶提出申请;第3波共计551名驾驶人符合资格,其中已申请第一阶段购车补助462位、第二阶段397位。

交通局强调,市府配合交通部老旧计程车汰旧换新政策,鼓励使用年限较久的计程车添购新车,除有更安全、燃油消耗更环保的执业环境,也可提供乘客更满意的搭车品质,请符合资格的驾驶尽速向交通局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