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弊案首波宣判!前劳工董事吐贿款275万捐公益获缓刑

桥头地检署等单位组成的专案小组侦办中油前炼制事业部徐汉贪污案,图为专案小组在徐汉的办公室起出2700万元现金。(资料照片)

桥头地检署侦办中油前炼制事业部执行长徐汉贪污弊案,首波判决出炉。中油前劳工董事陈枝章利用职务之便,勾结中油采购审查小组成员张子房,图利厂商。陈、张两人分别缴回155万元不法所得,并捐出120万、40万元公益金,桥院依贪污治罪条例分别判处徒刑2年缓刑5年、及徒刑2年10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陈枝章于2015年至2021年担任中油的劳工董事,与张子房利用参与董事会采购审议小组之便,图利业者廖晟合,令廖的铭荣元公司可以顺利得到中油的标案。

陈枝章于2017年办理台中港供油中心润滑油槽及灌装工程案时,张子房也有参加「采购审查小组」、「董事会采购审议小组」会议,张子房得知会议内容后将其透露给业者廖晟合,令廖的公司顺利得标。

之后该案进入验收程序,廖晟合为了完成验收,于2021年7月21日至中油公司煉制事业部新北门停车场与张子房见面,请张子房协助此案验收,并交付140万元。张子房将70万元交给陈枝章。

其次,在办理第二柴油加氢脱硫工场反应器汰旧更新统包工程案,此工程预算达6亿元。陈枝章在采购会议与张子房联手,协助说服桃园煉油厂变更原始设计规范。虽然此案由其他公司得标,但廖晟合为答谢陈、张两人的协助,仍交付张子房50万元作为答谢,陈枝章得25万元。

陈枝章与张子房另涉及「永安厂增建气化设施兴建统包工程案」、「石化事业部林园厂」等案。陈与张在此5案中共获得不法利益155万元,法院审理后,对于陈枝章所犯3 罪包含贪污治罪条例之不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等,处以2年徒刑,褫夺公权4年。

张子房犯贪污治罪条例之不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等,处徒刑2年10月,褫夺公权5年。厂商廖晟合犯贪污治罪条例之交付贿赂罪等,得易科罚金部分,有期徒刑10月,不得易科罚金部分,徒刑1年4月;褫夺公权3年。以上3人均获得缓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