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台中港接收站 环差卡关
环保署14日进行中油北部天然气接收站环差审查,由于管线调整及配合未来台电中火新建燃气机组计划备援因此提出申请。但环评委员认为,报告对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措施未完整叙述,决定此案补充再审。
开发单位指出,配合政府推动能源政策,满足台电大潭电厂燃气机组运转、国内中北部电厂、工业用户与一般用户未来天然气需求,2003年着手兴建北部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台中液化天然气厂),强化天然气储槽存量及装卸能量,建构能源供应安全体系。
中油表示,北部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原新建计划环境影响说明书,2004年经环保署备查,计划为54.3公顷并预留储槽用地。2012年在相同场址,进行天然气接收站第二期计划环境影响说明书,在厂内预留储槽用地再增建3座天然气槽及相关设施。
中油说,这次提出环差主要变更有4点,包括一、因应中油未来台中厂第三期计划内容,需在旧有厂区更改配置,二、厂内配置调整,含增设停车棚、现场控制盘遮雨棚及天然气备援管线,与台电中火新建燃气机组计划天然气接收站互相备援,三因厂内人员增加,衍生对用水量及污水量影响,四调整环境保护对策。
惟环评委员认为,中油环差申请虽提出挥发性有机物(VOC)标准加严,要求中油应提出具体措施,甚至需要更新设备,使用低泄漏或无泄漏的新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