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請特休 可領勞保傷病給付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普通伤病住院期间,若自请特休假,也能请领劳保伤病给付。示意图 。本报资料照片

劳工若因普通伤病住院治疗、中断工作,导致丧失或减少收入,按劳保条例规定,自住院不能工作第四天起可请领劳保伤病给付,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普通伤病住院期间,若请特休假,也能请领劳保伤病给付。劳保局昨提醒,请特休假仍视为损失「原有薪资」,劳工还是可以依规定请领劳保普通伤病给付。

劳保局职灾给付组组长孙传忠说, 实务上,常可见劳工住院治疗期间,是用自己的特休假请假,不是向雇主申请普通伤病假,但考量劳基法所规定的特休假是劳工权利,特休假期间虽然没有扣薪,但不属于原有工资性质,因此,劳工等于还是未能领取伤病期间工资,仍属损失「原有薪资」,还是可依规定请领劳保普通伤病给付。

为确认被保险人住院治疗不能工作期间薪资是否减损,「劳工保险伤病给付申请书及给付收据」有「被保险人因伤病住院不能工作期间取得薪资(或报酬)情形」的栏位,被保险人如请特别休假,可于「已取得原有薪资或报酬」栏位后续勾「特休假」,就可以依规定核发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