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宗庆》释疑两厅院外租场地办法增订「非表演艺术/非公开节目」申请相关问题

朱宗庆》释疑两厅院外场地办法增订「非表演艺术/非公开节目」申请相关问题。图/爱传媒提供

【爱传媒朱宗庆专栏】近日,许多人关心两厅院外租场地办法增订「非表演艺术/非公开节目」相关问题与疑虑,在今年月份,经过国表董事会修正通过,对其中的缘由、过程与办法的精神,我非常清楚,在此与大家说明:

多年来,外界时有反应建议两厅院外租节目申请办法在不影响艺文演出需求情况下开放「非表演艺术/非公开节目」申请,并应订出相关规定

今年5月份两厅院提经国表艺董事会通过修订外租办法增订该项规定。对于整个办法的修订,在国表艺董事会上对提案的背景做过讨论和了解,我很清楚增订这项规定的缘由、过程与精神。

国表艺三场馆,包含台中国家歌剧院卫武营分别在2016年、2018年开馆后,已有相关办法之订定。

而这次两厅院修订办法,虽拉齐国表艺三场馆外租节目之申请规定,但也深切了解或许过去曾有新场馆争议个案,也了解社会看法,因此,三馆档期的使用和规划上,皆有共识以「表演艺术优先」绝对是核心原则,并有以下的流程规范

一、首先,三场馆外租场地使用之规范上,皆是以「表演艺术专业类」为优先,在优先开放「表演艺术专业类」申请、候补下,若有空档,才会考量开放「非艺文类活动」申请案件

二、以两厅院档期使用率达98%、近乎满档,只有档期在没有表演艺术演出需求下,才会对「非艺文类活动」申请案件予以考量。

三、纵使受理申请,仍须经两厅院审核把关,在满足有空余档期、场地适合以及品质要求,才会同意。实务上非表演艺术节目、非公开节目的申请不易、机会也非常低。

四、因此,有人关心到,过去在其他场馆曾发生的事件与疑虑,对于节目品质、是否合宜,皆在审核把关考量之内,将不会有类似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