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只保障3个月? 大陆「开倒车」音乐人傻眼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大陆研拟修改著作权法,未来录音制品版权,将可能只剩下3个月,也就是说艺人录制的歌曲,只要3个月后,任何人不需要经过原作者同意,就可以使用翻唱。虽然还没有正式定案,不过消息一出已经引发华人圈的音乐人抨击,强调这样还有谁敢替大陆写歌。

歌手以往斥资千万在两岸三地宣传新专辑,如此砸钱不手软造势手法唱片公司未来在出手之前,恐怕得要多多精打细算才能确定是否符合效益!因为大陆近来传出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研拟未来录音制品出版3个月后,不需要经过原作者同意就可以使用,也就是说,录音制品的版权只剩下短短3个月。这份修改草案一传出,震惊了整个华人圈,几乎每位音乐人的反应全都是既震惊又火大,纷纷在网路上开砲,强调这根本就是把盗版合法化。

以大陆著名的小提琴协奏曲梁祝为例,作曲何占豪1958年完成作品后,隔年才受到瞩目,假如著作权只剩3个月,那他根本拿不到任何版权费。何占豪自己也说,3个月的时间创作者才刚开始宣传给其他人,卖了几张片子,你就让其他人可以录了,这一条法案是相当有问题的。

大陆音乐著作权未来可能只保障3个月,消息传回台湾,不少音乐创作人惊呼连连,实在难以置信,认为这根本就是开倒车的行为。华研唱片企划统筹施人诚表示,假如通过这种落后全球20年的法案,中国大陆会成为全世界笑柄。「那大家谁要去原创?等现成作品就好了!」

知名音乐制作人,同时也是F.I.R.团长陈建宁,得知这项法案后整个人傻了眼,他说,如果这条法案通过,对创作人来说是雪上加霜,希望有关单位可以三思。歌手林俊杰也说:「这样以后哪个创作人会为大陆写歌?法律应越修越严谨,怎么会越来越松散呢?」

喜欢音乐总经理陈子鸿表示,法案一旦通过,那么就有可能发生,新人好不容易因为一首好歌冒出头,却被另一位更大牌歌手翻唱,「成名作」极可能瞬间就变成别人的。如此一来,不但导致新人更难出头、音乐工作者根本活不下去,整体音乐品质只会更下降。

另一位唱片业者也附和表示,唱片公司投资行销预算,通常至少半年才回本,大陆3个月重制法规如果正式通过,翻唱者等同变相坐享其成。

版权缩短或许有助传播,毕竟创作版权是无形的智慧财产,「使用者付费」更是国际长年建立的正确观念,假如未来就此轻易地开放合法复制使用,恐怕会让很多赖以作词作曲维生的创作人被逼向死角,造成整个华人音乐产业的急速没落。几乎所有音乐创作者都不乐见这项新法案通过,纷纷出面向外界呼吁多三思,以免一时的错误决策,造成难以挽救的后果,也践踏创作人的心血。(新闻来源:东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