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授权音乐专案 电信业:别当每年4000件著作权官司之一

▲根据法务部统计,近十年来每年著作权提告案件约达4000件以上。(图/视觉中国CFP)记者林昱均/台北报导根据法务部统计,近十年来每年著作权提告案件约达4000件以上,其中不乏知名连锁餐厅商店,因在公开场所播放未经授权的音乐影片而受罚。而电信业也将原有的音乐合作事业触角伸至此处,提供店家授权公开播放的流行音乐轻音乐方案中华电信的「Hinet放心播」、远传电信的「远传轻松播」、台湾大哥大的「公播精灵My DJ」都提供其服务

行政院在去(2017)年10月底通过著作权法修正案,延拟放宽营利使用范围,但整体草案尚未进入立院三读程序,坦若后续顺利通过并实施,非营利活动合法利用的范围将扩大,包括家庭美发与一般餐厅都可播放电视广播等,不须获得授权即可使用;不过,像是运动餐厅、酒吧等播放运动赛事,会被认定为有助营利行为,因此仍需取得主办或转播单位的授权。

经济部智慧财产局长期以来皆受理MUST(社团法人中华音乐著作权协会)的检举,最大宗都是店家公开播放未取得授权之流行音乐。MUST指出,对于未经MUST授权而侵害音乐著作权之音乐使用人,MUST就可依法采取法律诉讼途径,也就是先以存证信函告知并以著作权相关法条提起诉讼。

不少店家面对播放音乐这件事也如坐针毡,尤其是一般餐厅最常因公开播放Youtube、自购CD或收听广播而被盯上,但在著作权法修正案尚未三读通过前,也有店家选择与电信业者的音乐事业合作,以避免吃上官司

各电信业者的营业用音乐事业,远传就以「头家轻松配」搭配「轻松播」服务,给店家线上填表计算其费用比例,并以年约计算;而中华电信的「Hinet放心播」则是以轻音乐、流行音乐做为区隔,若选用流行音乐的「专业版方案」,则须看店家的营业场所坪数大小,决定其年约价码。至于台湾大哥大的「公播精灵My DJ」也同样提供其商务服务。▼远传指出,透过其合法授权让营业场所可播放音乐,也可免除吃上官司的隐忧。(图/远传电信提供)